为做好202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长:泮伟江 周友军
副组长:邹沛东
成员:初殿清 周学峰 吉冠浩 王江
秘书:宋亚欣
二、资格审查
(一)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共 8 项,清单如下:
1.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 )”报名时生成的报名表。
2.北航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见附件1)。
3.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彩印件。
4.考生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5.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见附件2)。
6.其他可证明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非必交项,例如大学期间或工作期间发表过的论文、获得的发明专利、职业资格证书等体现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7.由本科院校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8.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见附件3),须密封提交。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
将1-8项纸质版审查材料按以上顺序摆放,排列好装入档案袋中(统一用A4纸,不装订,可用长尾夹),档案袋封面写明“姓名-报考专业-2025港澳台资格审查材料-联系电话”,于4月28日上午11:00前递交到北航学院路校区九号楼203室,届时学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在考核前完成,未通过该资格审查者不得进行笔试和面试的考核。
三、综合考核形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为现场方式,采取笔试和综合面试的形式,具体考核时间及要求,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
考核前将进行研究生考核基本情况问卷填报,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涵盖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方向知识等。笔试时间3小时,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不计入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外语口语与翻译(100分)、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10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素质(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长总计不少于20分钟(不含考生宣读诚信考核承诺书等时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总成绩满分为450分。笔试成绩合格(不低于90分)、面试成绩合格(不低于180分)且思想品德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四、拟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的审核资料、考核成绩等,综合审查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2.符合以下情况中至少一条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拟录取资格无效:
(1)笔试考核成绩不及格者(笔试考核成绩低于90分);
(2)面试考核成绩不及格者(面试考核成绩低于180分);
(3)对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确认自身健康状况不符合所报考学院及专业要求;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按时提交学校或学院所需的有关材料;
(6)提供虚假信息。
五、复议制度
对考核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10-82316137,电子邮箱:bhfxyyz@126.com。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上述各项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北航法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