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招收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5-04-05 浏览次数: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规模和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复试拟录取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将我院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要求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拟接收调剂专业、拟接收调剂人数及基本要求如下:

拟接收调剂专业名称、代码及类型

拟接收调剂人数

学习方式

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初试科目要求

初试成绩要求

法律史(030102)学术学位

1

全日制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经济法学(0301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61)法学专业综合,(861)法学基础综合

总分≥325分,政治/外语≥45分,业务课≥80分

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

4

非全日制

法律(非法学)(035101)(全日制/非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总分≥325分,政治/外语≥45分,业务课≥80分

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

6

非全日制

法律(法学)(035102)(全日制/非全日制)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总分≥325分,政治/外语≥45分,业务课≥80分

注:1.我院调剂复试拟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对于申请调剂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的考生,原则上初试科目应有我校自命题科目;若申请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优先考虑已参加我院一志愿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我院将根据第一批接收调剂情况,决定是否开通后续批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面向未参加我院一志愿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请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3.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分数及初试科目见我院接收调剂申请要求列表。

4.不接收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

5.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复试录取情况略有调整,以实际拟录取为准。

二、申请调剂的流程

【第一批次】

(一)提交调剂申请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于2025年4月8日00:00-4月8日中午12:00提交调剂申请;同时,填写附件的申请表,并于2025年4月5日中午12:00至8日中午12:00期间,发送调剂申请表到bhfxyyz@126.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调剂专业名称”。调剂申请以调剂服务系统线上申请和调剂申请表均收到为有效申请,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申请者认为调剂申请无效。

请注意: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仅允许填报我院一个专业。

(二)资格审查

未参加我院一志愿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招收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网址:https://fxy.buaa.edu.cn/info/1019/9023.htm )中的要求于4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若无一志愿复试通知书可不提交复试通知书,提交其余需提交的材料。参加过我院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则无需重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三)复试名单公布及考生确认

1.我院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一般不低于公布拟招生人数的120%。若生源不足,按实际生源数进行复试。

2.我院将于4月9日下午18:00前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在调剂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时间、复试具体安排等,我院将于4月10日下午18:00前通过邮件通知考生。

4.已参加我院一志愿全日制法律硕士(035101、035102)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果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法律硕士(035101、035102),也需在调剂系统提交申请,但无需再次参加复试。调剂复试成绩采用一志愿复试成绩。

(四)缴纳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复试费缴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考生需登录https://pass.cc-pay.cn/login 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20+身份证号后六位,例:020011234),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请考生于4月11日上午9:00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后续批次】

有关后续批次提交调剂申请和资格审查材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具体安排等事项的具体时间节点见后续通知。

三、复试形式及拟录取

1.调剂复试形式、复试内容、拟录取办法等,可参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招收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网址:https://fxy.buaa.edu.cn/info/1019/9023.htm )。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科目,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2.复试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同时在法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考生须按照待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在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考生确认的调剂待录取志愿须与学院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四、其他说明

1.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具体模板见我校公布的《北航招收202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七、学制、学习方式及住宿”中的相关内容)。协议纸质版(注意: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定向就业单位及考生将三份协议签字、盖章)请于2025年4月16日之前,通过顺丰快递至北航法学院九号楼203 南区驿站(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九号楼203 南区驿站;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6137)。未按时提交协议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2.本调剂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调剂咨询邮箱:bhfxyyz@126.com。

北航法学院

2025年4月5日

CopyRight© 2015 北航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