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经过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并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现将法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结果进行统一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7日。
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反映,联系邮箱:bhfxyyz@126.com。
特别提示:
1.拟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签订相应的协议(模板见附件2)。
协议纸质版(注意: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定向就业单位及考生将三份协议签字、盖章)请于2026年5月19日之前,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北航法学院九号楼203(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九号楼203南区驿站;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6137)。未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如遇考生放弃拟录取或招生指标追加等情况,则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录取名单为法学院拟录取意见,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统一公示为准。
北航法学院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