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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召开“促进大数据流通利用的公共政策——产业界与学术界的对话”研讨会
作者: 时间:2021-02-07 浏览次数:

2021年2月3日,“促进大数据流通利用的公共政策——产业界与学术界的对话”学术论坛成功举办,该论坛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主办,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协-北航科技组织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协办。

2020年11月3日,中共北京市委印发《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北京市十四五期间要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健全数字领域法规与政策体系,完善数据共享规则和标准体系,培育数据交易市场,组建大数据交易所,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有序流动和深度开发利用。本次论坛围绕“北京市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任务,从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流通与深度利用、促进北京市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的角度研究探讨数字治理的公共政策。论坛邀请多位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行业的科技企业创始人与从事数字经济研究的专家学者展开对话,实现产业界与学术界的直接对话与深入交流。

论坛上半场由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陈巍副教授主持。研究基地主任谭华霖首先作了“知识产权视域下大数据产业发展”的主题发言。谭华霖认为,这是一个数字经济时代,也是知识产权时代,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要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与大数据产业政策的对接,立足国家战略、法律逻辑、制度构建三个视角,构建符合数字时代需求的知识产权及数据治理公共政策与法律法规,促进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应用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研究基地副主任、北航法学院兼职教授、91科技集团创始人许泽玮董事长做了“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公共政策思考”主题发言。许泽玮分享了参加2021年北京市“两会”的心得体会,认为要抓住北京市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推进“两区”建设这一历史性机遇,结合北京市“三城一区”各自独特的定位探索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心和特色,延庆、密云等远郊区域也需要结合自身优势发展数字经济,实现差异化发展。

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北航计算机学院王德庆副教授做了“科技资源大数据的产业应用”主题发言。王德庆教授长期从事包含了国内外科技人才、全国高新科技企业在内的科技资源大数据的研究、收集与开发应用工作,承担了多项国家关于科技资源大数据开发利用的课题项目。他从科技资源大数据的发展现状、用户需求、产品架构、核心优势几个方面介绍了产业应用情况,介绍了促进企业与科研人员联通互动的“知兔APP”产品,提出通过科技资源大数据的产业化应用能够为各级地方政府制定并实施本地高科技产业政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避免盲目低效决策。结合自身产业化实际,王教授特别提出了大数据收集、处理与开发利用中的非常关注的法律问题,包括通过新开发的技术工具获取公开数据的法律效力、在产品隐私条款中作出生声明的效力、是否存在潜在风险以及如何规避风险等,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认识和观点。

随后,北航科研院基础与文科处副处长张凤、91极扬智库理事长苏毅、玉海教育科技创始合伙人沈路宁、北航法学院副教授裴炜分别进行了点评发言。张凤副处长认为发展数字经济是面向2035发展目标、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的核心举措,把数字经济公共政策作为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非常契合基地定位,也能体现北航信息学科的优势,未来可以吸纳更多北航工科学院从事大数据产业化开发应用的教师参与研究。张凤副处长还对研究基地作为高校智库提出了具体发展建议,要聚合高校多元化研究力量,聚焦研究领域,以问题导向,积累数据,做出特色。苏毅理事长分享了91极扬智库的发展情况,介绍了正在进行的大数据立法建议稿研究的进展,提出与基地合作,在认真研究产业界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呼声建议的基础上上,形成有影响力大数据立法建议,为北京市政府决策提供支持。沈路宁认为,一是要将政策研究结论提升到一定理论高度,形成从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闭环,要结合政府需求,深入一线研究产业科技创新,调整理论框架使得政策研究结论更有说服力;二是要从法规方面研究大数据立法,为地方政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专家建议;三是可以在大数据评估领域作出研究,为地方发展数字经济设定较为精准的评价指标体系。裴炜副教授从 “北京 科技 创新”三个词对于基地未来发展作出进一步阐述,从北京的定位而言基地要完成视野转化,基地研究内容要具有方向性、前瞻性和探索性,把握几个发展的关键词“引导力、支撑力、影响力”。

会议的下半场由研究基地科技产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铎副教授主持。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东莞先知大数据有限公司创始人余旸董事长做了 “工业互联网的困境与出路”主题发言。余旸董事长结合自身从大学教授到大数据企业创始人的创业实践,分享了大数据对传统行业颠覆性影响的经验。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对每个行业形成颠覆式影响,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在铁路等传统工业行业,借助大数据实现了生产安全实时监控与精准化维护,极大降低人力与维修维护成本。在食品安全等社会生活领域,通过大数据和智能分析能够做到隐患早察觉早排除,能够改变传统的“一个地方出事、全国全行业紧急拉网式大排查”的低效做法。但目前存在的一个困境是数据的不流通,只能自己开发的硬件收集的数据自己开发利用,对于其它的数据很难拿到,即便数据有很高的价值。目前缺乏促进数据流通的有效规则制度。

远东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秋岭先生做了“营商环境与大数据产业发展”主题发言。他结合长期从事营商环境评估的实践,介绍了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以及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现状、特点、方式和面临的问题。针对各地水平不一的大数据产业,同样可以从营商环境角度进行政府大数据产业政策绩效评估,按照可量化、可比较、可提升三原则设计评估指标体系。杨秋岭董事长认为,国家层面要培育第三方评估市场,鼓励第三方评估机构公开评估体系、评估过程、评估结果,重视营商环境评估结果对改革的导向性作用;政府层面要尊重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将评估结果转化为政策和实践,提高大数据产业的营商环境便利程度。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刘典副研究员做了“北京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建设方案”的主题发言。他首先提出,关于什么是数字经济目前并没有基础性共识,其涉及的行业产业和领域非常庞杂。他强调了数据作为与土地、资本并列的市场要素,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从市场经济的视角推动数据资源高效利用。刘典副研究员进一步分析了跨境数据流动监管的试点问题、公开信息形成的大数据的产权问题、数据的开放问题、数据资产交易评估问题和科技人才大数据问题。

随后,研究基地研究员崔一喆、高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秋荣、北航法学院助理教授乔博娟、北航法学院助理教授、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赵精武、北航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航法律事务室贾明顺副主任分别进行了点评。崔一喆认为,要重视对数据收集和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快推进数据资产的确权,要在保障各方利益前提下促进数据流动,同时提出要关注平衡数据权益和如何引导数据交易的问题。谢秋荣律师结合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出了自己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心得体会,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民法典的角度分析了大数据产业面临的法律难题以及解决思路。乔博娟博士认为经过本次会议对于大数据驱动的应用场景更加明晰,并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提出基地下一步要回应产业发展需求,加快研究数字税、数据权属、数据定价等问题。赵精武助理教授从互联网法律治理的角度对于本次会议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回应,法治作为大数据发展的治理工具,通过法律对大数据发展中的安全问题进行保障。贾明顺主任结合在杭州等地实地调研的情况分享了自己对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切身感受,从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角度分享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

本次论坛历时三个半小时,取得圆满成功。通过产业界与学术界对话,引发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限度等重要问题的深入思考,也为研究基地未来的数字经济政策研究明确了新的目标和方向。

据悉,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未来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更大规模和层次的研讨会,形成“北京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条例专家建议稿”、“北京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方案专家建议稿”等立法建议,为北京市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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