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以及工信部党组和北京市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建设的整体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改进作风,反对腐败,科学有效预防,推进依法治校,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提供保障。
工作目标:到2017年,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和机制得到完善,党风、校风、师风有新的好转,法纪约束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育人环境更加优化,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广大师生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二、认真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各级党组织要把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职责和任务加以落实,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把从严抓党风的要求贯穿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集中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廉政提醒警示,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巩固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成果。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带头清正廉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述职述德述廉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3.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学校关于禁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规定。开展会员卡专项清理,加强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进一步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密切联系本单位实际,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规范学校信访处理制度,认真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巩固正风肃纪成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严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5.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严肃查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侵害群众利益、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学术造假、违规使用经费等案件。对发生重大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
6.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教育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
7.健全腐败问题的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健全涉刑案件移送司法前审查制度。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
8.保护举报人和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反映失实情况及时澄清制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9.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落实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坚持每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学校主要领导和纪委领导要带头讲廉政党课。抓好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继续落实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制度。强化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教育。重视警示教育。
1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要求,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重点,开展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激励教师爱岗敬业。
11.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指导意见》,认真组织面向全校党员、教职员工的廉政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廉洁教育。深入挖掘学校廉政文化资源,将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师生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之中。积极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内容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研究。
12.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认真抓好上级和学校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和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随意变通、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
13.加强党内监督。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委、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前咨询论证制度。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信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校、院两级“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和改进对正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畅通党员参与党内重要事项征求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渠道,保障党员批评、建议和检举等权利。
14.加强民主监督。听取各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行使权力的民主监督。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
15.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的分权制约、程序制约、示权制约以及科技制约机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科技防控,促进权力透明运行。
16.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的管理监督。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轮岗交流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坚持领导干部任前书面征求学校纪委意见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管理监督。完善领导干部薪酬管理制度。
17.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监督。建立和完善预算分配程序和监督机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完善学校财务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18.完善工程项目管理监督。坚持项目立项与项目实施分离、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和跟踪监察的制度。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19.加强学校各类采购管理监督。继续改进和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健全招标采购相关制度,完善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招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20.加强对科研项目和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完善科研项目、合同及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科研项目管理法人负责制。完善科研、财务、审计、监察等多部门联动的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机制。完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政策法规培训、科研项目专项审计。
21.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资产监管的制度。资产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
22.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管理制度。加大对本科生特殊类型招生管理监督。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招生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严惩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23.坚持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纪律。加强对各种评审、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教育和引导,依靠和发挥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完善和落实学校教师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相关规范。
24.加强学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推进校、院务公开,规范公开程序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机制。
25.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继续做好对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财务审计及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完善审计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健全审计、组织、纪检工作沟通机制。
五、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26.认真落实学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明确职责,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承担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学校党委、行政积极支持纪委发挥监督执纪作用。
27.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工作。领导干部分工调整后要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推行个性化廉政责任承诺制度。
28.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合力。全校各单位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互相协同与配合。校纪委、监察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和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9.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机制。坚持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惩防体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范围。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30.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正人先正己。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综合素质和执纪能力,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