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复活指的是利用人工智能生成逝者的数字人,其具有满足人情伦理、丰富数字身后事产业以及助力数字文博等多方面价值,应当受到允许。但是数字复活也有遭受滥用的风险,法律应加以规制,明确其发起依据和运行界限。首先,发起数字复活需要专门依据,包括三种,分别是本人的有效生前安排、近亲属的追思纪念以及人格权合理使用,基于后两种依据生成的数字人只能用于特定目的,对数字人的商业性使用限于本人生前做出安排的情况。其次,数字人在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人格权法、人工智能监管法规、著作权法以及平台规则的规定。最后,数字人同样可能成为他人侵害对象,相关主体可以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获得救济。
【关键词】人工智能;数字人;死者人格利益;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不正当竞争
【文章来源】《法治研究》网络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