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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锴: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决定》的法律性质
作者: 时间:2024-07-28 浏览次数:

【摘要】从内容的抽象性和一般性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属于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从而与源自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存在不同。我国《立法法》第12条区分绝对法律保留和相对法律保留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保留奠定了基础。《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保留的范畴,系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其内容中有“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作如下决定”的表述,说明其位阶低于宪法和法律。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该项决定(草案)的审议报告来看,也蕴含了其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内涵。

【关键词】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法律保留;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保留

【文章来源】《环球法律评论》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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