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个体层面的个人信息权益与企业数据财产建构的主张不足以解释数据资源背后的群体性权益,恰如用户标签不仅描述了自然人的个体属性,还反映了被学者们所忽视的自然人群体的共同属性,当前学术讨论存在简化用户标签承载多元法益的误区。用户标签包含了个体性权益和社会关系权益的数据要素,因为在数据关系理论框架下,数据经济价值不单是数据本身,还包括数据所反映的群体性偏好、社交关系等信息内容。数据处理者精细划分用户标签数量和类型,其目的是更精准、更全面地获取不同用户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而这正是以用户群体而非用户个体为基础,延伸数据安全保障义务内容的正当性依据,即数据处理活动应当以有利于数据资源再生产和预防数据群权益损害的方式进行。
【关键词】用户标签;个人信息;数据关系理论;社会关系权益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2022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