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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组织参加第四届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21 浏览次数:

据中国法学会会字(2017)25号文件通知,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组织申报、初选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请各位老师登陆法学会网站:按照通知准备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于6月2日前报到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0室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刘迎辉老师 收,请在邮件明显处注明“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邮编:100872;电子版发至zgfxjy821@163.com。 欢迎各位老师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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