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均采用网上在线方式申请,为了更好地完成网上申请工作,请各位申请人特别注意,在申请书撰写过程中,一切涉密课题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来源、涉密敏感词等信息不能出现在申请书中(尤其是“申请者简介”、“合作者简介”、“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等栏目中)。
申 请 日 程 安 排
1、 发通知日至2016年3月1日申请人书写基金申请书初稿。
2、 3月2日-3月6日由各学院汇总申请书初稿,组织专家评审,进行学术把关(学校为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所有申请项目必须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才能上报)。
3、 3月9日,各学院将正式纸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所有类别的申请书)按要求(A4双面复印)一式一份(申请书的相关附件和申请书装订在一起)汇总先到办公楼219加盖校章(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再交到基础研究院。
4、 2016年准备申请项目的老师(没有登录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于1月5日—2月5日联系基础研究院(办公楼518房间找杜润秋,电话82338500)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照各类别项目的“撰写提纲”填写申请书(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务必于3月9日5点前(为了所有项目查重)提交电子申请书。
5、 请各位科研助理认真审核申请书中的“申请者简介”、“合作者简介”、“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等栏目,一切涉密课题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来源、涉密敏感词等信息不能出现在这些栏目中。
2016年项目申请的重大变化
1、 自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2、 《项目指南》所列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总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4、只有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使用成本补偿式资金预算表,其他项目均使用定额补助式资金预算表。定额补助项目资金预算表中各项支出费用,“备注”必须填写;“预算说明书”需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劳务费”不设比例,实事求是的预算,可以作为研究生的津贴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补助;
“仪器设备费”购置单项经费5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等,应该在申请书正文中须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调整资助强度和资助期限,400万元/5年(数学和管理280万/5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调整资助强度,150万元/3年。
6、2016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一处、信息科学部一处及三处项目,必须选择“研究方向”,然后选择系统提供的关键词或者填写关键词;申请其他科学部项目,可以直接选择或者填写关键词。
申请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 关于博士后人员的书面承诺
国家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对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和格式请见附件),该承诺函(加盖校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该项目就会被基金委初筛掉。要求各学院认真审查本学院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必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校章。
2、 关于《申请书》版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必须使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系统均不接收)。
3、关于申请人资格
a、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博士生,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必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起报送。请各学院严格审核,以免初审被淘汰。
b、已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申请者申请科学基金项目不要求同行专家推荐,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同行具有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书面推荐,推荐书作为附件附在申请书后面。
c、在站博士后人员只能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并提供书面承诺。
d、2014年和2015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6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e、2015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f、离、退体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4、关于限项申请规定
a、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
b、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c、作为负责人限定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d、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
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的项目数量不限(最好保证<12人月/年)。
e、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f、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①.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②.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g、特殊说明:
①.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是否决定资助之前)的申请,计入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②.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项目总数计入限项申请规定。
③.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h、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
①.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项目总数限1项;
②.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的部门推荐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杰青除外)。
5、不得冒用他人名义申请,参加申请的项目组成员必须由本人同意并签字,望各位老师严格把关,以防超项而被取消评审资格。
6、申请书中的“项目摘要”部分要在基金委网站上对社会公众发布,请各位申请人注意,涉密内容绝对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基金委2016年仍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a、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b、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新颁布)、《2016年度项目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选题符合指南要求,立题新颖,突出创新点。
2、申请书必须按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进行撰写,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申请书中的学科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申请代码1是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请申请人慎重选择。
4、 申请书的规格必须统一(A4,正反面复印),内容完整、语言简洁、明确。申请书中“研究内容提要”一栏是出版项目汇编的依据,请申请人认真填写,严格控制在要求的字数范围内。
5、 申请书里必须介绍申请人和合作者(有些项目类型除外),如果没有按照要求介绍合作者情况,申请书初审将被淘汰。
6、 2016年各科学部的项目平均资助强度请参看《2016年项目指南》,申请书中起始年月为2017年1月,终止年月按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一律填写201*年的12月。
7、 申请书 “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果有境外人员参加,基金委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申请,必须有合作者亲笔签名的协议原件或复印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前一页“签字”处为空,申请书简表中的“合作单位信息”栏为空,否则申请书将被初审淘汰。
8、 “申请者承诺”课题负责人一定要签名; 申请书里“所在院系(二级单位)”必须填写申请人所在的二级学院名称,不能空白。
9、申请书中的电子信箱请准确填写,若项目获得资助,基金委通过该信箱发送下载“研究工作计划书”的账号和密码;若项目未获资助,基金委通过该信箱发送全文反馈意见,信箱不通的,无法收到计划书密码或反馈意见。
10、申请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的老师在申请书摘要部分,应填写“主要学术成绩” ,而不是具体项目的介绍,项目名称栏目应填写“研究领域”,而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名称,请仔细阅读“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
11、申请书最后一页“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有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和公章必须一致,已在基金委注册的合作单位,需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不能是下属单位公章)。如果未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和提供合作单位信息,不能通过基金委形式审查,所报项目初审将被淘汰。
1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向各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承诺函、推荐信、证明信和其他特别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13、申请重点项目时,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中的“附注说明”栏中注明所申请方向(或申请领域)的名称,否则科学部不予受理,初审将被淘汰。
14、在填写申请书过程中遇到了技术问题,请与基金委信息中心联系,技术支持电话:62317474。
友情提示
1、2015年北航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46项,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定义为申请大户,按照基金委要求:北京申请大户必须提前上报申请书(服从基金委安排,3月17日-20日主要受理京外单位申请项目,我校16日前上报)。
2、为了对老师的申请项目负责,申请书上报基金委前,基础院需要对我校的所有申请项目(包括所有在研项目)查重(超项检查),所以必须要求老师提前交申请书,请各位老师谅解,严格按照申请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申请书(电子和纸质)。
3、我校的电子申请数据集中提交到基金委后,恕不再受理个人补报项目(即学校不提供申请公函),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此项规定,谢谢!
科学技术研究院
基础研究院
201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