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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个人数据商业化利用的法律思考”讲座顺利举办
作者: 时间:2020-12-2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探讨化解与平衡个人数据商业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问题,为规范数据商业化利用提供解决方案,加强对我国个人数据治理的思考,推动相关学科发展,20201226日晚,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后王磊老师应邀开展题为“个人数据商业化利用的法律思考”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本次讲座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工业与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赵精武老师主持,由百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丽君老师、美团点评法律政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小武老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雷震文老师以及法学院周瑞珏博士进行评议。

1850分许,讲座正式开始。王老师首先从数据的概念、利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和相应的案例进行讲解,明确了各国对数据的定义及其特性,分析了三类在数据商业化利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即数据主体与数据开发者之间、数据开发者之间和数据主体、数据开发者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随后,王老师又对微博诉脉脉和FacebookPower Ventures两案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总结了两案在数据商业化利用这一方面所带来的重大意义。

接下来,王老师向大家讲解了数据商业化利用的规范和个人数据治理的法律逻辑。数据的商业利用具备特有的立法框架,其规范主要包括五方面,即充分尊重用户,保障个人信息;数据收集和使用应当遵守商业秩序;充分尊重平台在数据收集中的权益;建立数据追溯和共享机制;以及技术中立应当具有合理边界。在法律逻辑方面,王老师也分别从个人数据治理的模式变迁与制度逻辑、个人数据治理与个人数据保护以及个人数据治理与网络主权三个层面分别进行了概述。

然后,王老师又论述了比较法视野下的个人数据治理体系。王老师从全球化背景下个人数据治理的发展趋势切入,展示了国际上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与规制情况,概述了各地区的个人数据治理体系,讲解了美国、欧盟、印度和日本等世界各主要国家的个人数据治理原则及特点。

最后,王老师向大家总结了中国个人数据治理现状与思考,剖析了我国的个人数据治理现状,建议建立“事前、事中、事后” 多维度治理体系,即“法律、标准、产业政策—动态合规评估监管—打击数据非法获取与利用”。同时,王老师也希望能够建设全方位个人数据治理体系,推动执法与行业自治自律相结合,用户自身也应培养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

 

在王磊老师讲座之后,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数据商业化利用的规则设立、实务应用以及其权属、价值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探讨,回应了是否能够给予数据一般性权属、区分信息和数据等难点问题,同时也对大家提出了一些建议,面向互联网提供信息时,需要自己理性的对待和控制,形成一个互相促进、互相监督的理性健康的网络环境。

本次讲座是“思辨·思变·互联网治理”青年工作坊在本学期的最后一讲。立足于我国推进建设科技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大机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组织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创立“思辨·思变·互联网治理”青年工作坊,旨在推动学界青年优秀学者进一步开展互联网法治方面的研究交流,为促进网络空间法治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和方案贡献。此系列讲座也为同学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加强了我院对外学术交流,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此系列讲座将在下学期持续开展,感谢大家的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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