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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的责任与治理研讨会暨《研究报告》发布会在北航法学院顺利举行
作者: 时间:2018-01-08 浏览次数:

2018年1月4日,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腾讯公司法务平台部、腾讯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网络平台责任与治理研讨会暨《网络平台的责任与治理项目课题研究报告》(简称《研究报告》)发布会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顺利举行。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与来自阿里、腾讯、京东、新浪、今日头条、快手等网络平台业界专家齐聚一堂,深入探讨新时代网络平台的责任与治理问题。

研讨会开幕式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泮伟江主持,北航法学院党委书记王琪全研究员在开幕式的致辞中指出:当前社会,绝大多数互联网公司,都将平台化作为其发展的最高目标,已经平台化的公司,则不断跨界、降维,力图将黑盒子内的工具变得更为丰富和高深。随着万物互联的物联网世界的到来,算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都会成为平台型公司竞争的壁垒和护城河。我们现在每一个人,都已与网络平台的服务紧密相关,利益冲突日趋增加,因此今日的网络平台,更需要法律的参与,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一个新领域。北航法学院一直将网络法与网络空间治理作为重点发展学科,2014年成立北航工业和信息化法治研究院,2015年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重点实验室,2016年获批北京市社科基地及北京科技创新研究中心基地,我们将以此次合作研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在网络信息法领域的跨学科、校企合作研究。

腾讯公司法务平台部总经理谢兰芳在致辞中表示,网络平台不仅是信息、服务的汇集之处,也是各种矛盾、力量的汇集之处,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问题,电商假货、社交平台以及网约车的安全等问题,都是各种网络平台目前面临的不同挑战。如何让各种资源、各种力量能够在平台上和平共处、和谐发展,平台如何能够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不仅是平台自身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希望此次研究报告能够为解决国内的一些平台法律问题带来参考价值。

北航法学院副院长、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法治战略与管理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周学峰教授和腾讯公司法务总监、平台策略中心负责人李平代表课题组共同发布了研究报告。此次课题围绕网络平台的责任和治理问题,从基础理论出发,从比较法的角度,对美、德、英、日、韩等国有关网络平台立法、司法判例和理论见解进行了系统梳理,对Facebook、谷歌、苹果、eBay等国外著名网络平台企业的自律机制进行了研究,对中国现行的网络平台责任现状进行了检视,对网络平台的治理机制的建立提出了建议,最终内容翔实的近四十万字的研究报告。此次研究成果将有助于我国建立健全网络平台法律责任体系,形成协同共治、互补原则、公开透明、鼓励创新的健康积极的网络平台法治生态。

研讨会的专题研讨环节共包括三个单元。在网络平台的法律地位与民事责任单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的李昊教授担任主持人,清华大学的王洪亮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担任与谈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从平台竞价排名中的法律问题切入,认为平台研究不仅仅要从外部视角观察平台与相对人权益保障之间的关系,还需要深入平台内部,细化平台类型和组织模式。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梅夏英教授从网络平台的注意义务入手,对平台责任进行了论述。京东金融总法律顾问刘志坚集中探讨了金融科技平台的法律责任,认为金融科技平台监管需要平衡稳定、效率和金融创新,坚守十项准则。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董新义教授介绍了韩国《电子金融交易法》的主要内容。腾讯公司高级法律顾问王喆从网络平台类型化切入,分析了不同平台类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差异。

网络监管与平台行政责任单元由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北航法学院毕洪海教授主持,腾讯研究院秘书长张钦坤和快手公司法务总监贾弘毅担任与谈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周辉研究员通过引入“私权力”的概念,对网络平台的治理机制进行了分析。中国信息与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石月研究员从新形势下网络平台的行政责任切入,就网络平台的发展阶段、平台含义、法律地位界定、当前法律规制体系等进行深入探讨。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柳雁军对网络平台行政法义务进行了系统梳理。欢聚时代法务总监柯磊集中探讨了直播平台的监管和治理问题。

网络平台的治理与刑事责任单元由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蔡雄山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汪庆华教授、黄河教授、今日头条法务总监邰江丽担任与谈人。京东集团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丁道勤从内驱与外治两个角度,深入分析网络平台责任的现状、内容和新近探索。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总监王莹着重探讨了商务电子化引发的治理挑战,提出平台治理应当是企业和政府的协同共治、协同共享,线上线下融合治理。腾讯公司微信法务总监黄嘉慧的报告着眼于微信保护品牌权益人的探索与实践。新浪法务部高级法律顾问王磊从网络平台自律机制角度分析平台治理问题,集中探讨了当前法规及网规发展现状、ODR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和微博自律机制三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教授从比较法研究的必要性角度入手,集中探讨了网络平台刑事责任边界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裴炜教授从刑事程序法角度入手,深入分析网络平台的刑事司法协助义务,其指出:技术进步引发犯罪侦查“going dark”的现实困境,云计算、加密技术、网络平台科技实力差异、刑事域外执法均构成犯罪治理的新挑战,在刑事司法领域引入平台协助义务有助于强化刑事侦查能力,但也存在规避刑事诉讼法公民基本权利程序性保障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暨法学院吴沈括教授着重分析了安全法治语境下的网络平台法律责任问题。

本次研讨会以网络平台责任与治理课题研究为基础,充分调动学界和业界研究与实践资源,积极促进双方在网络平台治理问题上的沟通与对话,研究架构系统、立体,研究视角多元、丰富,研究成果详实、深入,为我国网络平台法律体系建构这一重大议题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课题组近期将会公开出版《研究报告》完整版,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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