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 > 通知公示 > 正文
人才培养
北航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作者: 时间:2018-03-09 浏览次数:

为高质量完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北航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北航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  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时间

根据北航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结合我院招生指标及考生上线人数,并经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确定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

注:最终录取人数以学校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复试时间安排:

2018323上午考生体检,下午14:00考生到北航如心楼10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政审表、复试费等。同时查看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  

2018324日—25日,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请在资格审查时进行现场查询。

                 

二、复试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

组长:龙卫球  王琪全

副组长:周友军  张渊

成员:龙卫球 王琪全 泮伟江 初殿清 周友军 黄卉 张渊    

秘书:董朝燕

                 

三、复试资格审查、体检及其他要求

1.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外(复试通知书可于3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校内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可通过成绩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下载并打印,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应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欲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拟录取后与我校签署相应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

6)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及其他要求

1)复试考生需进行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时间:2018323日(建议京外考生参加),京内考生可选择311日、317日、318日参加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考校医院网站,http://xyy.buaa.edu.cn/ggtz/105395.htm。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考生需提交政审表点击下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 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参加全国统考及法硕联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学院)。  

四、复试程序及内容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名单(点击下载)。

1、复试形式: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过程中将通过面谈形式,并结合考生提交的政审表对考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拟录取

2、复试内容:

1)专业外语口语和阅读(100)                        

2)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100分);

3)逻辑分析、创新潜质与综合素质(100分)。

3、复试程序

1)考生陈述个人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个人特长、是否接受调剂等;时间约5分钟);

2) 考生回答提问(15-20分钟);

3)复试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分别给出成绩,各复试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复试成绩;

4)复试小组组长主持审核评议复试成绩,无异议后,复试组成员在复试成绩单上签字,成绩单上交院复试招生工作小组。

五、调剂

我院总体生源比较充足,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院的考生。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法学(专业代码030100)专业且本科毕业专业为法学的全国统考生,若未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线,但达到学校复试资格线(总分不低于320,政治/外语不低于45,专业课不低于80)可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领域(专业代码035102)。

申请调剂考生可填写申请表点击下载并于201831616:00之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bhfxyyz@126.com。我院在审核之后将另行通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参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复试。

2.第一志愿已达我院复试资格线且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在参加首轮复试之后若未被拟录取,如符合我院调剂要求也可申请调剂相近学科生源不足专业或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但具体调剂要求及安排以首轮复试结束后的我院通知为准。届时请相关考生关注。

六、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法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按各专业方向排序并经综合评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将于2018327日左右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3.根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我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查看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网址为 http://yzb.buaa.edu.cn/home/newdetail/post/362/)。

4.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具体要求由复试学院通知。

5.拟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请点击相应类型进行下载),未按时提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6.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需转入北航,户口将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不含北航应届生)将于20186月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具体邮寄方式要求见调档函有关内容。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北航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执行。

七、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电话:010-82316137

邮箱:bhfxyyz@126.com

                 

北航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201839

CopyRight© 2015 北航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