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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2016-2017学年度(第二批)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作者: 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

1.2017年3月10日(周五)为各学院将学位审核相关材料及规定的学位论文交校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各学院有关人员应仔细核对本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信息、电子照片,必须确保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准确、无遗漏。

2.2017年3月20日-2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召开会议审核学位。

3.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间校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审核数据汇总统计、学位会相关材料准备、学位会组织召开、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通知书制作发放、学位授予数据整理报送等工作,暂停接收博士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相关事宜。

4.自2016年9月起,校学位办不再对拟申请博士学位的匿名评阅送审做出截止日期的规定。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如确定评阅方式为匿名评阅,请参考每次学位审核工作时间节点和匿名评阅送审周期,合理安排评阅申请的办理。

注:匿名评阅周期为自将学位论文提交到学位办之日起45天。论文评阅完成后,应按照评阅专家意见完成评阅意见汇总、论文修改、书面回复、提交分委员会及校学位办(各需5个工作日)办理答辩审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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