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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6年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录取办法
作者: 时间:2016-06-12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6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下达给法学院的2016年招生计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2016年博士生第二批录取名额为4人,按照今年博士生导师实际招生情况,结合博士生导师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情况以及往年招生情况等,对招生名额配置如下:

序号

博导姓名

招考专业

招生名额

1

付翠英

民商法学

1

2

郑丽萍

刑法学

1

3

王锴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

4

肖建华

诉讼法学

1

二、具体选拔条件与原则,参考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情况进行。

三、具体工作流程和节点

1.2016年6月15日17:00前考生本人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可附能证明个人专业成绩及学术水平的成果复印件;并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安排》的相关要求。

2.考生所报考导师推荐并在考生的书面申请上签字同意。

3.我院将在2016年6月17日前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在2016年6月18日前对第二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学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同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是否拟录取以学校统一公示为准。

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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