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要求,结合法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考专业及申请条件
招考专业
|
招考导师
|
人数
|
报考类别
|
备注
|
诉讼法学
|
肖建华
|
1
|
非定向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姚中秋
|
1
|
非定向
|
|
具体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二)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三)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签名。
(四) 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院各年级在读学历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申请发明专利和获得全国级别学科竞赛奖等科研活动表现优异者,可优先录取。
(五) 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
二、 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bsbm/ 并于2016年1月25日下午五点之前将以下申请材料提交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办公楼西配楼112):
(一)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一份。
(二) 若本人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物,提交复印件一份。
(三) 若本人在学期间,有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 其它材料要求请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安排》第四项要求。
三、选拔流程
(一) 学院考核
初试。初试的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学院将免除笔试环节,但在资格审查阶段由专家组评定申请者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每项满分为100分。
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将组织不少于五人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的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内容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300+100=400分)。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硕博连读生体检工作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执行。
(二) 录取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给出拟录取意见,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统一公示为准。
(三)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不合格;
2.受纪律处分;
3.体检审核未通过;
4.提供虚假信息。
四、其他事项
获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招生年度9月办理博士入学报到手续,并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在此之前,应继续修读培养计划要求的硕士生课程,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期间发生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不合格、受纪律处分等情况,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附件: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