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映雪/文赵禹涵/图)为提高同学实务分析的能力,丰富暑期实习的课余生活,在指导教师吉冠浩的组织下,北航法学院赴平谷检察院实习队于本周六7月14号上午集体观影《我不是药神》,并于观影后基于影片内容开展案例研讨会。
首先,由吉冠浩老师开启本次研讨会,总结研讨主题。此次研习主要围绕三方面展开:通过影片所展现的内容如何认定证据,并基于证据认定事实,如何正确的适用法律,以及如何看待影片所体现出的理论争议。同学们将课堂所学与影片结合,踊跃发言,就证据类型及对应的证据规则、具体罪名的法律适用与诉讼程序适用、以及学术理论纷争展开了深入交流,从法律人的角度解构影片、重构事实,将目光于规范和事实中不断往返,提炼与发现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细节。
本次研讨会还拓展阅读了《我不是药神》原型陆勇案的不起诉决定书及释法说理书,重点分析实际案件中不起诉原因以及检察院说理,并将其结果与本案有罪判决进行对比,全方位探讨不同条件下案件的不同处理方法,最后,吉冠浩老师进行小结,针对学术研究提出了三个层次:基于实际提出的疑问疑问、现存制度造成的困难以及综合以上两点概括出的理论争议,即学术理论应当将具体事务概括化,以期作出的解答能够覆盖更大面积的疑问。
《我不是药神》中法与情的对立,给同学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司法实践中,对具体问题的正确处理不仅要依靠丰富的经验,还要依靠强有力的理论基础。整个学习会议,同学们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展现了作为法学生的专业素养与严谨态度;吉老师循循善诱,理论分析,使我们领略到法学的独特魅力和攀登至新的思想深度。交流过程中思维碰撞的快感,解决问题达成共识的愉悦感,无疑是一种高雅的精神享受;打破定式思维的局限,新视野新视角看问题,迎接更加开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