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时间:2007,10,19(星期五)下午:2:30~4: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著名民法学家,重要立法专家和评论家,“法治自由系”标志人物之一,人称法学界“京城四卫”之一。长期任教中国政法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连续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的荣誉,美国富布赖特荣誉学者。研究领域:主攻民商法、知识产权,兼及法理学、比较法、宪政、法学教育等。在国内外有影响专业期刊发表论著百余篇(部)。主要代表作为:《民法总论》(第二版),《法政学思:从撤退开始》,《法治进程中的中国民法》,《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关系的双重蕴涵》,《物权法的合宪性问题》,《债的本质研究:以债务人关系为起点》,《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改进》,《物权法政策之辨:市场经济的法权基础》,《自然人人格权及其当代发展进路》,《法人的主体性质讨论》,《法律主体概念的基础性分析》,《学术公共人的公共意识》,《法律实在性讨论》,《法人的本质及其基本构造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