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传统与现代化——第二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会议日程
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第二报告厅/第八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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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卫球教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 (5分钟)
2. 杨淑文教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5分钟)
3. 江 平教授 特邀嘉宾、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10分钟)
4、王泽鉴教授 特邀嘉宾、著名民法学家、台湾大学资深教授 (10分钟)
【9:40——10: 00 新主楼大台阶前及新主楼大厅】
【10: 00——10: 50 新主楼第二报告厅】
题目:《从德国新债法看中国大陆合同法的变迁与展望》
午餐:【12: 20——13: 50 北航培训中心三楼招待餐厅】
题目: 《寻求我国现代民法出路——以政府行为规范为突破口》
题目:《多元文化传统中的现代私法文本解释难题——对国际统一私法和现代中国民法适用的反思》
题目:《民法科学体系与成年人监护制度改革——一种基于法律之科学体系的解释》
题目:《人格权保护的罗马法传统及其现代传承——以“侵辱之诉”为研究重点》
晚宴:【18:00——21:00 北航柏彦大厦“湘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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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由“物”之法律概念论饲主对宠物的情感利益》
题目:《经济效用与物权归属——论物权法中的从附原则》
题目:《从“利用”回归“所有”——中国大陆语境下的集体土地立法重心分析》
题目:《论相邻关系法与物权请求权、侵权责任之关联》
题目:《物权法自治性观念的变迁——内在构想与规则实现》
题目:《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评台湾“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七三四号民事判决》
题目:《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责任制度的反思》
题目:《特殊动产多重买卖之法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评析》
午餐【12: 25——13: 50 北航培训中心三楼招待餐厅】
【13: 50——15: 50 新主楼第二报告厅】
题目:《民法中强行禁止规定之效力于商法领域之讨论——以公司法中公司贷与资金限制为中心》
题目:《信用卡使用契约争议问题之发展——相关司法判决评析》
王文杰教授、徐昆明博士后研究员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
题目:《论中国大陆外资审批制度——以须经审批之合同效力为中心》
题目:《“跳单”行为的认定及处理——以“指导案例1号”为中心》
题目:《从“跳单”违约到居间报酬——“指导案例1号”评释》
题目:《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的公司立法回顾与前瞻》
题目:《台湾董事薪酬决定机制之实证分析——兼论薪资报酬委员会新制》
题目:《公司债券发行限制条件的存废——兼谈<证券法>的修改》
题目:《论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的担保合同的效力》
题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以商法上善意取得的价值追求为视角》
题目:《基于公共政策对保险合同条款的司法规制——以意外死亡保险中的时间限制条款为例》
【13: 50——15: 50 新主楼第八报告厅】
题目:《论权利与利益的区分保护——从个案分析到体系建构》
题目:《过失行为致非绝对权性质法益损失不予赔偿规则之再思考》
【16: 00——18: 00 新主楼第八报告厅】
题目: 《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兼论“不真正补充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上的确立与扩展适用》
题目:《医疗损害过失的罗马法传统及其在义大利法上的延伸》
题目:《比较法视野中的侵权法分权体制——以侵权法保护客体为中心》(与王天凡合着)
闭幕式【18: 00——18: 15新主楼第二报告厅】
晚宴【18: 20——21: 00 北航培训中心三楼招待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