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规模和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的复试拟录取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将我院接收调剂申请的专业、要求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拟接收调剂专业、拟接收调剂人数及基本要求如下:
拟接收调剂专业名称、代码及类型 |
拟接收调剂人数 |
学习方式 |
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
初试科目要求 |
初试成绩要求 |
经济法学(030107)学术学位 |
1 |
全日制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61)法学专业综合,(861)法学基础综合 |
总分≥325分,政治/外语≥45分,业务课≥80分 |
国际法学(030109)学术学位 |
1 |
全日制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61)法学专业综合,(861)法学基础综合 |
总分≥325分,政治/外语≥45分,业务课≥80分 |
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 |
6 |
非全日制 |
法律(非法学)(035101)(全日制/非全日制)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
总分≥325分,政治/外语≥45分,业务课≥80分 |
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 |
5 |
非全日制 |
法律(法学)(035102)(全日制/非全日制)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
总分≥325分,政治/外语≥45分,业务课≥80分 |
注:1.我院调剂复试拟分批次进行,已经被一志愿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申请调剂。第一批次对于申请调剂我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的考生,原则上初试科目应有我校自命题科目;若申请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优先考虑已参加我院一志愿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我院将根据第一批接收调剂情况,决定是否开通后续批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面向未参加我院一志愿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请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3.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分数及初试科目见我院接收调剂申请要求列表。
4.不接收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
5.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复试录取情况略有调整,以实际拟录取为准。
二、申请调剂的流程
【第一批次】
(一)提交调剂申请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于2026年4月8日00:00-4月8日中午12:00提交调剂申请。
请注意: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仅允许填报我院一个专业。
(二)资格审查
未参加我院一志愿复试的考生需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招收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网址:https://fxy.buaa.edu.cn/info/1019/9489.htm )中的要求于4月8日中午12:00前提交电子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至邮箱bhfxyyz@126.com(部分资料若暂时无法提交,可先上传承诺书,承诺于4月16日前补交),纸质版原件按顺序装订好,于4月16日前顺丰普通件邮寄至北航法学院(邮寄地址参见“四、其他说明”)。参加过我院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则无需重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 拟录取资格无效。
(三)复试名单公布及考生确认
1.我院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人数一般不低于公布拟招生人数的120%。若生源不足,按实际生源数进行复试。
2.我院将于4月8日下午16:00前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在调剂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名择优遴选下一位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复试具体安排等,我院将于4月8日24点前通过邮件通知考生。
4.已参加我院一志愿全日制法律硕士(035101、035102)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果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法律硕士(035101、035102),也需在调剂系统提交申请,但无需再次参加复试。调剂复试成绩采用一志愿复试成绩。
(四)缴纳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复试费缴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考生需登录https://pass.cc-pay.cn/login 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20+身份证号后六位,例:020011234),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请考生于4月9日上午9:00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后续批次】
有关后续批次提交调剂申请和资格审查材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具体安排等事项的具体时间节点见后续通知。
三、复试形式及拟录取
1.全日制调剂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非全日制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见邮件通知。
2.调剂复试内容、拟录取办法等,可参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招收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网址:https://fxy.buaa.edu.cn/info/1019/9489.htm)。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科目,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3.复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同时在法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考生须按照待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在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考生确认的调剂待录取志愿须与学院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四、其他说明
1.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具体模板见附件)。协议纸质版(注意: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定向就业单位及考生将三份协议签字、盖章)请于2026年4月16日之前,通过顺丰快递至北航法学院九号楼203 南区驿站(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九号楼203 南区驿站;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6137)。未按时提交协议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2.本调剂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调剂咨询邮箱:bhfxyyz@126.com。
北航法学院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