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6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招收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初试、复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现将法学院招收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结果进行统一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反映,联系邮箱:bhfxyyz@126.com。
特别提示:
1.拟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模板见附件2和附件3)。
协议纸质版(注意: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定向就业单位及考生将三份协议签字、盖章)请于2026年4月14日之前,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北航法学院九号楼203(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九号楼203南区驿站;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6137)。未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如遇考生放弃拟录取或招生指标追加等情况,则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招收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录取名单为法学院拟录取意见,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统一公示为准。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且已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考我院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若系统最终审核未通过,则不予拟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录取结果待学校指标下达后另行公示。
北航法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