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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

一、复试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复试小组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选定。

组长:龙卫球 周友军

副组长:泮伟江 张渊

成员:初殿清 周学峰 吉冠浩 邹沛东

秘书:王晶

二、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情况及上线情况,经学院工作小组讨论建议、并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法学院招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

注:我院将根据复试情况考虑是否接受调剂

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和单科)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我院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我院复试实行按专业和学习方式分组复试,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30日。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请于3月25日14:00—17:00到北航如心楼10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含现实表现材料、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硕士请于3月28日14:00—17:00到北航如心楼10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含现实表现材料、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同时查看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其他要求

(一)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考生请于3月25日上午10:00前,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硕士请于3月28日上午10:00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hfxyyz@126.com。所有材料请合并为1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及顺序如下:

(1)考生亲笔签名的“封面”(见附件2)。

(2)一志愿复试通知书(3月22日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

(3)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5)现实表现材料(附件4);

(6)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5);

(7)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各类材料: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8)应届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a.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招生单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b.本人学生证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的复印件(扫描在同一页面上)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1)-(8)按顺序排列固定(可用长尾夹,A4大小纸张);如复试考生不能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当日须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无模板),如补交材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拟录取资格无效,责任考生自负。

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交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

3.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拟录取资格无效。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5.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3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缴纳复试费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复试费缴费,费用标准为100元/人。考生需登录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20+身份证号,例:020110101200001011234),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缴费即可。请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考生于3月26日上午8:00前完成缴费,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硕士考生于3月29日上午8:00前完成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五、复试程序及内容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每人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复试过程中将通过综合面试形式,并结合考生提交的现实表现材料对考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复试考核的重要依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二)复试内容

1.考生陈述个人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学历、专业、个人特长);

2.思政考核(该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外语口语与翻译(含专业外语口语与翻译)(50分);

4.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85分);

5.逻辑分析、创新潜质与综合素质(85分)。

六、调剂

我院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有关调剂要求将于4月初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并同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布,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

七、拟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按各专业排序,并经综合评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意:各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两门专业课的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132分者,不予拟录取。

2.考生的复试成绩,一般将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第二天在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我院将在3月31日左右公布所有专业的拟录取结果。

4.拟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模板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提交者,拟录取资格无效。

5.北航不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住宿。

6.北航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标准请登录http://yzb.buaa.edu.cn/查看。

7.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复议制度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10-82316137,电子邮箱:bhfxyyz@126.com。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上述各项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北航法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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