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要求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法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及认定评议小组落实相关工作。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进行民主评议,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处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复核和反馈,现将评定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2日,公示期为5天。
若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10-8231680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