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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周友军、毕洪海担任院长助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3-09-24 浏览次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关于任命周友军、毕洪海担任院长助理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提升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学科建设及科研管理,党政联席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决定即日起任命周友军、毕洪海担任院长助理。周友军协助院长具体负责学科建设、科研规划及管理相关工作。毕洪海协助院长具体负责学院整体规划工作。

特此决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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