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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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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博士后。现任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法律职业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研究基地执行主任、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和北航共建少年司法研究基地副主任、秘书长。曾任北航党政办副主任兼法律事务室主任,法学院副书记,院长助理,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北航科技与电子证据研究中心副主任等。2001年获法学学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博士后出站(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09年任教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12年晋升副教授。

    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研究。

    研究成果:

    在《比较法研究》、《法学家》、《法商研究》、《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承担多项国家或省部级课题。

    主要代表作:

    《论民事程序的多元价值体系》,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21年第1期;

    《重复起诉认定标准之重构》,载《中外法学》2020年第6期;

    《论统一的过错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载《法商研究》2020年第5期;

    《民事再审审查的非讼法理与证明标准》,载《天津大学学报》(社科版)2020年第6期;

    《回应型法秩序初探》,载《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2020年第6期;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专家论坛》,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0年第4期;

    《论中国少年审判机构的设置》,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0年第1期;

    论信息时代民事诉讼法的变革》,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调解与裁判的正义性比较分析》,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香港法学实践教育的体系》,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2期;

    “韩寒代笔门”事件的证据法分析》,载《证据科学》2012年第2期;

    环境污染司法诉讼程序的专业化之路》,载《环境保护》2011年第12期;

    美国调解制度纵览及启示》(刘静,陈巍),载《前沿2011第4期;

    调解中的社会规则——立足“小小鸟调解委员会”的调研与分析》,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第5期;

    程序价值理论的第三种模式》,载《社会科学家》2010年第9期;

    论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庭审化改造》,载《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0第5期;

    环境污染司法诉讼程序的专业化之路》,载《绿叶2010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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