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下午,柏林高等研究院院长、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教授、德国宪法法院前大法官迪特▪格林(Dieter Grimm)教授访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会见了格林教授。龙院长首先回忆了去年秋天率领北航法学院“全球合作伙伴计划”代表团赴洪堡大学和柏林高等研究院进行交流访问的情景,对格林教授当时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同时也对格林教授对北航法学院的回访表示热烈的欢迎。随后,龙院长就法学教育、中德法学学术的国际交流合作等问题与格林教授做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法学院副院长黄卉副教授和泮伟江副教授,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中心主任王锴教授,副主任翟志勇副教授和毕洪海博士,法学院院长助理王天凡博士、外事助理裴炜副教授以及法学院部分研究生也参加了此次会面活动。陪同格林教授访问的还有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杨登杰研究员。杨登杰研究员是柏林洪堡大学第一位获得独立研究员身份的华人学者。
迪特·格林是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德国著名宪法学家。其研究领域包括宪法学、比较宪法学、宪法史、民族国家立宪主义等。著有《现代宪法的诞生、运作和前景》、《德国宪法60年——同一性与变迁》等。他先后入选欧洲人文与自然科学院院士(1995年)、美国文理科学院院士(2001年)、柏林布兰登堡科学院院士(2005年),获颁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十字勋章(1999年)、法兰西共和国国家勋章(2004年)等荣誉。1987年至1999年,格林教授曾担任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大法官。
会面结束以后,格林教授在法学院如新楼206会议室以“宪法审查:德国模式抑或美国模式”做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沙龙由北航法学院副院长泮伟江副教授主持,龙卫球教授、黄卉副教授、王锴教授等法学院教师、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杨登杰研究员和法学院宪法行政法方向的硕博士生参加了沙龙的讨论。
在讲座环节中,格林教授介绍了世界各国在宪法审查方面的两种有效模式——德国模式和美国模式。美国模式中的法院掌握一般审判权,即法院即可审理普通司法案件又可审理宪法案件;德国模式中的法院掌握特殊审判权,即德国由专门的宪法法院进行宪法案件的审判和审查工作。同时,格林教授还分析了两种模式之外的其他模式,例如加拿大等英联邦成员国的宪法审查模式。加拿大即采取了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审查,但国会可以否决司法审查效力的独特模式。格林教授详细分析了几种模式各自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优劣得失,并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何种宪法审查模式,应当依据各国国情而定。最后,迪特尔·格林教授指出宪法审查运作很重要的一点是宪法法官应独立于政治之外去做判断。
在交流讨论环节中,各位老师和同学就迪特·格林教授的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讨论的内容涉及美国宪法审查的合法性问题、美国和德国两地法官制度比较、通过德国新闻热点看言论自由的尺度、如何在我国建立起宪法审查制度等各个方面。迪特尔格林教授都给予了精彩回应。沙龙气氛热烈活泼,迪特尔·格林教授深厚的学识、独到的经验和友好和蔼的态度给师生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