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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自营平台监管问题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作者: 时间:2021-08-09 浏览次数:

2021年8月5日,由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互联网保险自营平台监管问题专题研讨会”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中报告厅成功举办。来自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平安保险(集团)、平安财险、平安人寿、平安养老、泰康在线、中国人寿、弘康人寿、英大财险、黄河财险、腾讯集团、腾讯微保、北京腾诺保险经纪公司、壹心壹翼科技有限公司、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元保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携程集团、中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安杰律师事务所等三十余位实务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任自力教授主持会议,指出H5投保页面、小程序、公众号等新兴业务模式是否满足自营网络平台的法定要求仍存有诸多疑义,本次会议的目的是希望通过与各位专家学者进行充分交流和讨论,探讨互联网保险业务自营平台认定领域可行的业务规范和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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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王磊处长致辞道,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一键式服务提升了保险需求与客户转化率,但这种“流量为王”的业务模式模糊了持牌机构与非持牌机构的主体认定边界,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往往难以确定实际的法律责任主体。这一领域问题的解决还有待参会的各位专家积极建言献策,共谋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在主题发言环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周瑞珏就互联网保险自营平台的业务现状和立法规定、非保险机构内嵌H5投保页面以及依托第三方网络平台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难题与可行性方案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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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讨论环节,各高校、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专家和学者先后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建议。壹心壹翼科技有限公司戚洪标和魏晓东认为非直营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模式监管重心应当找准互联网保险业务供应链的产品提供者与业务流量提供者。腾讯微保的李后作、王江涛、乔乔认为H5投保页面在业务功能层面与网站并没有本质区别,域名也可以在页面中有所展示,可以尝试以第三方验证机制作为识别H5投保页面是否属于持牌经营的监管技术。腾讯集团史剑提出有必要统一规范销售导流的业务规范,降低消费者分辨自身投保的实际交易对象。众安保险卢鹏和田丹认为可以在H5页面加入回溯机制、暴露访问地址、页面声明以及外部投放链接审核等方式确保合规。德恒律师事务所周玉华律师建议设置包括身份验证、条款强制阅读等义务在内的专门监管办法预防H5业务模式可能产生的违规风险。中国人寿互联网保险业务部刘大源认为有必要明确监管对象,区分H5投保页面和H5网页链接,细化保险机构对H5链接投放平台的审核义务。携程旅行网王林认为强制第三方网络平台跳转至外部投保页面可能影响平台主营业务用户体验,建议在允许内部跳转的前提下设置专门的监管规则。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叶海波认为H5页面属于移动互联网的网页形式,其监管方式应当综合技术标准、页面内容规范以及数据存储规范实现业务合规。弘康人寿的丰志刚和周宇航认为在“流量方-平台方-运营方-产品方”的业务模式下,业务规范的目的应当是强化消费者的服务感知,保障知情权,可以尝试以组件插件的方式将监管科技置入H5页面实现技术型监管。银保监会张领伟老师回应道,监管插件无法直接拦截和限制非保险机构违规经营保险业务,部分消费者可能无法分辨没有监管插件的投保页面真假。中佳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王一民认为应当重新定义在渠道销售领域的持牌经营与非持牌经营的行为差异。英大财险聂勇认为应当建立有关投保页面显著提示、插件跳转标准、销售流程规范等内容的统一审核标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李政明律师认为监管办法的制定应当厘清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平台和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安杰律师事务所的苗苗律师结合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法律咨询的实践情况,认为有必要以技术规范和业务规范的方式要求内嵌模式下的H5页面应当与APP业务明确分离,例如监管沙盒或监管标识等。中国政法大学管晓峰教授建议可以设置H5页面的统一行业平台,页面跳转的路径应当经过平台系统认证,降低互联网保险业务模式中持牌经营行为的认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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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任自力教授作总结发言,在承认H5页面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模式中重要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未来相关监管办法的制定既需要考虑消费者权益面临的潜在风险,也需要兼顾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引导以H5技术为代表的保险科技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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