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被2018年9月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列为第三类立法项目,属于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但是近一段时间以来,长春长生假疫苗、基因编辑婴儿、华大基因检测、非洲猪瘟入境等一系列重大社会事件,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高度关注。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将《生物安全法》制定提升为2019年度直接审议的立法项目,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为此生物安全相关研究论证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2019年4月27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经济法中心与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资源立法研究基地(上海社会科学院)联合主办的“《生物安全法》立法研讨会”在北航法学院成功召开。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中心、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重庆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宁波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以及主办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资源立法研究基地(上海社会科学院)主任、研究员彭峰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辞,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领导介绍了立法进展、立法重点和难点。著名生态学者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陈家宽,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生态环境部原总工程师杨朝飞,国家生物安全专家组成员、农业农村部中监所标准物质研究室主任赵启祖,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康,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黄锡生,并其他与会学者相继发言。与会人员共同就《生物安全法》的立法目的、调整范围、核心概念、基本框架、主要制度、责任方式以及域外典型立法比较、国际法治进展等重要问题展开了富有成效的研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经济法中心主任杜群做总结发言。
本次会议形成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专家意见和建议,将为全国人大制定《生物安全法》草案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