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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沙龙”第1期成功举办
作者: 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

2023年9月20日下午,法学院“教师沙龙”第1期在学院路校区如心楼101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主题是“法律学者何以贡献社会——一个‘非典型’部门法学者的回望”,主讲人为法学院教授王天华,主持人为院长助理雷震文。

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友军致辞,介绍了举办“教师沙龙”系列活动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并隆重介绍了主讲人王天华教授。

王天华从个人经历出发,以其作为一个部门法学者的“非典型性”为切入点,从“法学作为一门学问”“法律学者作为一种职业”“非典型性部门法学者的展望”展开。首先,法学作为一门学问,法学的特点在于其实践性。实践性体现为两点,其一,法学是否存在客观(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这一点需要求诸内心之确信;其二,是否可以“打破砂锅问到底”,对其前提进行不断追问?答案是否。法学只能以“实定法大体上是妥当的”为前提,在讲理的地方,进行价值导向思考。一个合格的部门法学者应有这样的治学立场:其一,应以科学的态度、法学的范式开展研究;其二,尽力追求自己所理解的“理想的法”;其三,需有策略地表达。并且,部门法学者当有这样的自我约束——方向性(指向正确性)不可或缺。这要求学者不仅应致力于守护人的安全、健康、福利、尊严等权利自由,还应奉献于促进法治进程。其次,法律学者作为一种职业,应该如何认真对待。法律学者作为一种职业的意义取决于其对社会带来了什么。法律学者贡献的方式是“输出”。“输出”即言说(包括翻译)。需要注意的是,言说的价值不单是金钱可以衡量的,法学不是一门生意,至少不应当是这样,否则与正确的方向性无关。有贡献的言说如何做到?要看“输出”的几种途径。其一是人才培养,作为教师向学生言说;其二是智库、课题研究,但能作出的贡献有限;其三是公共言说(法治评论);其四是法学写作(法律学者贡献社会最有效的途径)。法律学者奉献社会的主要方式是立言(立言+直言)。最后,作为非典型部门法学者的回望。第一,研究的主要问题意识在于,在国家与公民之间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第二,强调行政法学不能关起门来自说自话,应当与其他部门法有可对话性(体系的法学思考)。

在与谈环节中,肖建华教授、杜群教授、周学峰教授、泮伟江教授、王永茜副教授、杨登杰副教授等与主讲人王天华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吉冠浩、赵精武、李游、蔡星月等青年教师从个人职业发展的角度与王天华教授进行了有益地探讨。

法学院副院长泮伟江进行总结,感谢王天华教授的精彩演讲,感谢法学院师生的热情参与,未来将通过多样的交流活动打造法学院“教师沙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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