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多位民法教师组团参加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
2012年5月4日-5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民法理论研讨会”在南京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和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当选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我院多位民法教师组团参加了此次大会。在会上,龙卫球教授、刘保玉教授当选新成立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付翠英教授、周友军副教授当选理事。龙卫球教授、刘保玉教授根据议程分别担任了小组主持人或者发言人。刘保玉教授、付翠英教授、周友军副教授还提交了大会论文。与会代表就“继承法的现代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与完善”、“人格权法的发展”、“侵权法与民事法律适用方法”四个议题展开了热烈研讨。
据了解,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法学会下属的二级学会。2004年12月,第三届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举行换届大会,我院龙卫球教授、刘保玉教授均担任了该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付翠英教授于2009年增选为理事。在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新时期,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主管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要求中国法学会现有的研究会要到民政部登记,成为独立法人。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相应地组成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筹备组,进行了一系列的登记筹备工作。这次大会以后,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和民政部登记核准,新成立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就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