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课题组承担的国家海洋局“主要沿海国海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项目顺利结项
2012年6月25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组织专家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承担的“主要沿海国海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项目进行验收。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刘容子研究员、国家海洋局科技司、社科院等单位有关领导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龙卫球院长和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张平主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课题组承担的“主要沿海国海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是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海水专项规划实施-开展促进海水利用发展产业政策研究”的委托课题。课题组由龙卫球教授担任组长,李昊副教授担任副组长。双方于2011年7月签订了委托项目合同,合同期一年。北航法学院的博士生李晨丹、夏梓耀,硕士生龚云飞、李珍、田炳伟,本科生赖芸分别承担了课题的有关研究工作。在研究过程中,北航课题组成员积极开展调研,查阅和翻译了大量的资料,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高质量的研究报告。
结题验收会上,北航法学院的李昊副教授代表课题组做了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整理汇编美国、欧盟和以色列海水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法律,并且根据所译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资料,对各国相关的重要法律制度作深入分析。与会领导和专家对北航法学院的研究报告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课题组高度重视,组织能力强,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资料翔实,研究注重结合现实,对美国及欧盟海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借鉴性高,对现阶段我国海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法治现状和改进方案进行了扎实、可靠、科学合理的论证,富有启发,也为今后的相关立法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建议,一致同意通过评审。最后,与会专家还就报告中的某些重点问题与课题组成员展开了深入探讨并交换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下一步研究的方向,可以在前三年的研究基础上,借鉴各国的立法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海水资源开发、保护与管理以及海水产业的发展与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机制进一步加以研究,并提出《海水利用促进法》的立法预研。(李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