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2012学年首起案件结案手记
2012年6月,我们自愿报名加入了北航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被编入第二大组,我们黄诗鸿、李丹丹、于洁、郝春晖四名大三本科生组成了第一办案小组。加入公益中心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通过参与真实案件,来培养实务操作能力,同时深化自己的法律知识。正如郝春晖同学所说:“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正是一个能够帮助我们将所学知识与真实案件真正结合起来的平台,让我们通过办理真实案件,掌握法律技能和法律职业道德,同时培养公益心,这对我们大三本科生来说,是大有裨益的。”
9月11日,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第一次培训会议在模拟法庭召开。期间,陈巍老师为我们介绍了中心的概况和主要工作,学长学姐们和来自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跟我们分享了他们宝贵的办案经验。在感慨前辈们丰富经历的同时,我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兴趣更加浓厚了,憧憬着能够早日承接一个案例。
只不过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培训会议才刚过两天,刘小亮组长就安排下来一个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案子。接到案子的时候是周五下午,传票上写着周一开庭,所以留给我们小组只有三天不到的准备时间。对于从未代理过当事人出庭的我们来说,顿时感到巨大的压力,一度想到要放弃。
好在老师、学长和委托人给予了我们莫大的支持和鼓励。当我们迷惘在《劳动合同法》法条中的时候,薄守省老师为我们指点迷津;当我们纠结于社保费计算的时候,小亮学长替我们出谋划策;当我们苦恼于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时候,委托人江阿姨依旧对我们充满期待和信任。当然,还有其他同学的热心帮助。这个时候,我明白到我绝不能放弃,即使再困难也要坚持下去,为的是不辜负他们的期待,为的是证明自己的勇气。
总的来说,我们组接的这个案子是个典型的劳动纠纷案件,员工因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而起诉,索赔双倍工资差额。此案难度不大,但苦于证据不足,缺少足够的时间收集证据。所以我们采取的策略是将举证责任倒置,将压力推给对方当事人。利用周末两天的时间,我们进行了两次小组讨论,并会见了一次当事人,校对代理词、整理证据目录,做好了出庭前的准备。
9月17日下午,阳光明媚,我们一行四人来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虽然开庭前提交材料的时候,书记员犀利的言辞风格着实让作为代理人的我紧张了一番,但是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我很快进入了状态。对方当事人的表现证明了我们之前的担心是多余的:一是劳动关系确认问题,我们一直感觉本方的证据单薄,害怕对方否认未续约期间劳动关系的存在,进而拒绝赔偿。然而对方没有尝试隐瞒,直接承认了劳动关系的存在。二是赔偿方面问题,对方当事人有着很明显的调解倾向,虽然其提出的调解方案和我们提出的诉讼请求有很大的差距,但很明显对方是愿意进行赔偿的。在准备期间,我们就无固定期限合同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然而百密一疏的是忽略了诉讼时效方面的问题,这在庭审中是个不折不扣的硬伤。好在幸运女神眷顾了我们,对方代理人并没有意识到我们的弱点。一番唇枪舌战之后,双方在法官的斡旋下选择了调解。最终法院裁定对方当事人赔偿我方当事人部分金额,委托人江女士对这个结果感到十分满意。看到她拿到法院调解书时洋溢着的笑脸,我们感到十分的欣慰。此时此刻,我们真正感受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魅力——在帮助他人的同时成就自我。
案子就这样暂时告一段落,先前的忙碌生活重新归于平静,剩下的工作就是按照要求整理好案卷。回想过去几天来和小组成员们一同忙碌的日子,感到十分开心和充实。如果不是亲身代理这样一个案子,我们是永远不会感受到当事人一言一行的重大影响,永远不会体会到每个数据背后隐藏着的巨大作用,永远不会明白书本上知识和现实中操作的巨大差异。案子顺利的结束了,可是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我深深思考。我们也看到了自己在庭审环节存在的问题,这需要在结案后认真总结,努力改进。通过这一次的实践,我们也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愉悦,体验到了第一次作为代理人开庭的激动,自信心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面对当事人的感谢,之前一切的付出与辛苦都是值得的,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这一次的顺利结案对我们有很大的鼓舞,让我们对法援的工作充满了信心,相信这一次成功的经验会激励我们在以后的专业学习以及法援的工作中不断进步,追求更突出更完美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