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晚18:30,北航“公法案例”沙龙第2期(法学沙龙总第47期)在北航法学院如心楼206会议室举行。来自台湾东吴大学的胡博砚老师作了题为“甘露案视角下的法律比较”的报告。本次沙龙由法学院黄卉老师主持,北航高研院的田飞龙老师,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京内其他高校与科研机构的近10余名青年学者作为嘉宾评议人参加了本次沙龙。北航法学院2011级、2012级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旁听了沙龙。
胡博砚博士的在报告中以最高人民法院对“甘露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的判决为视角,详细探讨了高校在对学生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以及由此所引发的行政法上的诸多问题,并探讨了大学自治、特别权力关系等问题,对两岸行政法在这方面所存在的异同做出了精彩的比较。胡博士的报告内容丰富,幽默风趣,得到了与会学者的热烈回应。围绕本次沙龙的主题,十余位评议人依次对胡博砚博士的发言进行了评议,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沙龙一直持续到当晚22:10才兴尽而散。
黄卉老师表示,随着两岸 学者的交流日益繁荣,北航法学院也将继续寻找机会,邀请更多的港台学者到北航法学沙龙来,加强两岸学者友谊,共同探求公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