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龙卫球院长出席“电子商务调解中心”揭牌成立仪式并受聘为首批顾问和调解员
作者: 时间:2012-12-25 浏览次数:

龙卫球院长出席“电子商务调解中心”成立大会并受聘为首批顾问和调解员

2012年12月20日上午,国家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联合举办了“电子商务调解中心”成立大会。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国家工信部总经济师周子学,工信部规划司、软件司、信息化促进司、信息安全保障司等司局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高校、实务部门嘉宾计百余人出席大会。我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应邀出席了此次大会,并且受聘担任了八人组成的顾问委员会委员,同时受聘担任了首批调解员。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部长徐伟表示,成立电子商务调解中心,是对《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电子商务纠纷调处机制建设”要求的具体落实,顺应了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填补了我国电子商务监管没有实体平台的空白,对推动我国建立安全可信、规范有序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工业和信息化部周子学总经济师认为,这些年我国电商发展很快,但伴随着快速的发展,电商市场制度不完善、诚信理念缺失、公共服务薄弱、市场监管漏洞以及管理手段和途径单一、过程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而此次电子商务中心的建立,正是一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尝试。电子商务调解中心主席龚晓峰表示,电子商务调解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争议调解拥有了新的平台,将面向国内外产业、企业、市场、广大客户,提供公平、公正、统一、高效地业务咨询和服务建议。

电子商务属于现代新兴产业,有“朝阳行业”之称。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第三季度,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就已达到2万亿左右,我国已然步入世界电子商务大国行列。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运作模式,B2C占据着电子商务市场的半壁江山,散户即普通消费者始终是电子商务流程顺利运转的重要条件,电子商务调解中心搭建起的纠纷解决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消费者网络投诉机制,有效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成立的电子商务调解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同时接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设于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是国内第一家电子商务纠纷调解机构,为解决电商纠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2012年10月13日,中国贸促会对电子分会关于成立电子商务调解中心的申请作了批复(贸促法[2012]266号),同意设立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电子分会电子商务调解中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的领导下,电子商务调解中心将按照《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工作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努力开拓、创新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事法律服务的优势品牌,突出和强化电子商务纠纷的非诉讼解决,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灵活高效的调解服务,协同总会调解中心做好电子商务领域的纠纷解决和宣传推广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的工作。

CopyRight© 2015 北航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