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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卫球院长应邀出席““朝阳百年——近代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研讨会”
作者: 时间:2012-12-03 浏览次数:

龙卫球院长应邀出席““朝阳百年——近代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研讨会”

2012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朝阳大学校友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朝阳百年——近代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隆重举行,旨在朝阳大学百年纪念之际,抚今追昔、见贤思齐,深入研究近代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和朝阳大学老校友及部分亲属共100多人参与了此次盛会。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代表学校出席开幕式,对大会表示祝贺并致辞。程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作为民国时期法学教育两座高峰之一的“北朝阳”在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方面都堪称民国法律院校的表率,其法学教育特色对当今法学教育也充满借鉴意义,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朝阳校友会会长孙国华教授代表朝阳校友会致辞,孙老在讲话中回顾了朝阳大学的光荣历史,并对与会的来宾表示欢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叶秋华教授在致辞中对当今中国接续传统、弘扬中华法律文化提出了殷殷期盼。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代表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另一座高峰“南东吴”的传承者苏州大学法学院致辞,胡玉鸿教授在讲话中对朝阳大学百年学术研讨会的隆重举行表示了热烈的祝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教授致辞,韩大元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了朝阳大学在民国时期法学教育占有的重要地位,以及对民国司法实务人才培养作出的贡献;值此朝阳大学成立百年之际举行近代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的研讨会,既具有纪念意义,也对反思中国法学教育具有现实意义。

我院龙卫球院长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持续了一天,共分四个单元。龙卫球院长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共同主持了第三单元“百年中国法学教育的反思与启示”。之后,在第四单元,龙卫球院长又作为报告人作了“中国法学教育的传统与再续”的主题发言。龙卫球院长认为朝阳法学院是以“三线两花”的形象而成就民国法律教育的传统的,其特点是超越法政学堂的法学教育、私立法学院体制、大陆法系的法律教育风格和近代型法学教育中国化,具有当时的代表性和决定性的影响力。今天我们谈这种传统,在很大程度上是再续而非接续,因为在新中国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试图改造这种传统甚至打破这种传统,使得这种以朝阳法学院为代表的近代化法学教育传统遭到很大的破坏和遗弃。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代表,以服务于中国当下立法、司法和人才培养为现实目标,发展出一种与朝阳法学院近似的新传统,这里既有历史的巧合也有历史的必然。龙卫球院长认为,这条主线体现了我们今天中国法学教育的主流方向,希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能够以接续的历史精神和开放融合的时代精神继续创造,构筑新时期中国法学教育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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