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我院教师入选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作者: 时间:2013-05-02 浏览次数:

龙卫球院长入选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最近,教育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作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经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决定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我院院长龙卫球院长入选其中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这是我院教师首次入选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本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是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行业部门(协会)和上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基础上,经教育部认真遴选并广泛征求意见选聘的(见附件)。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教育部颁发聘书聘任,任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CopyRight© 2015 北航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