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航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重要实践教学活动,今年7月初,北航法学院选派多名带队教师,带领60余名学生,分别前往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密市公安局、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等四地五所校外实践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暑期专业实习。在此期间,北航法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亲临巡检,实习单位大力支持、周到安排,实习学生勤勉好学、获益颇丰,带队教师认真负责、兢兢业业。至8月9日,北航法学院2013年暑期专业实习圆满结束。
本期实习是北航法学院获批教育部实践基地之后的第二次大规模暑期集中实习,得到了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一)亲自考察。除福鼎法院外,其他几所实习单位均是首次接受我院实习生,为了了解对方单位情况,商洽实习事宜,龙卫球院长分别于去年11月和今年4月率队前往密云法院和开封检察院考察调研,付翠英副院长亦于去年9月率队前往高密公安局考察调研,上述调研深入探讨了实习学生的安排、安全、评估等细节问题,为实习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亲临动员。7月8日,我院召开2011级本科生暑期集中专业实习动员大会,龙卫球院长、王琪全书记、付翠英副院长、陈巍副书记、党政办主任张渊等法学院领导与老师亲临动员会现场,为学生进行实习行前动员宣讲。(三)亲赴巡检。7月下旬,龙卫球院长带队前往密云法院、高密公安局,王琪全书记带队前往开封检察院、福鼎法院,探望实习师生,巡检实习情况,并与实习单位就实习活动的进一步开展进行深入交流。(四)亲率团队。付翠英副院长、陈巍副书记亲自参加了本次实习的带队工作,分别随队前往开封和密云,承担管理指导学生以及与对方单位商洽沟通等具体工作。
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对实习效果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方面,令学生士气高涨,在陪感温暖之余,也深知此行意义重大,增强了对自身、对实习单位以及对此次实习活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对自己的要求标准;另一方面,北航法学院领导的重视给各实习单位留下了深刻印象,增进了双方在实习重要性问题上的共识,也增强了对方单位对安排实习工作的重视程度,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张红战检察长在双方交流过程中表示,“你们有认真的态度,我们也不能忽视”。



接待本次实习的单位是已与我院达成共建实践基地协议的十六所实务部门中的五所,其分布结构具有如下特点,对实习效果具有重要意义:第一,专业性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工作业务是法律职业的核心领域,实习学生在上述单位所接受的职业化训练,能够富有成效地培养其未来作为法律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和实务能力。第二,立体多元。本次的实习单位包括了两个法院、两个检察院和一个公安局,改变了以往暑期集中实习以法院为主的传统做法。实习单位的多元化增大了学生的选择空间,进而有助于保障和提升学生的实习自主性与积极性,此其一;其二,公检法三者业务之间的强关联性有助于实习学生群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互动,同时有助于形成实践教学一体化平台。第三,基层一线。本次的实习单位均为基层司法、执法机关,处于司法、执法工作一线,业务量大,最为贴近百姓生活。一方面,有助于学生直面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考验和锻炼其处理各种具体事务的能力;另一方面,案件难度相对较小,开放性相对较高,学生能够切实参与到办案工作之中。
实习单位对实习团队师生的到来给予了热情而周到的安排:(一)食宿交通。各地实习单位都为学生专门安排了距离单位近便的宿舍,一则方便实习交通,二则利于保障安全,有些单位还购置了空调、柜子和其他必备生活用品,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便利;工作日一日三餐均在实习单位食堂与工作人员一起就餐。这些关怀使得学生很快克服了初到异地的陌生感,适应了新的环境,并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业实习之中。(二)岗位分配。本次实习的具体岗位均为各单位核心业务部门,包括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派出法庭、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公诉部门、大案要案中心、侦查监督部门、民事行政监督部门、刑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法制案审大队等,有助于学生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高效地了解、把握司法机关的主要业务和学习核心实务技能。以上述实习岗位为依托,学生的实习内容涉及旁听审判委员会讨论、旁听庭审、执行判决、出庭公诉、讯问、接访、阅卷、制作文书、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秘密侦查、搜查、拘传、行政拘留、没收赃物、处理意外事件或紧急突发事件等诸多实务领域。(三)导师分配。各单位为实习学生安排了“一对一”指导老师,这些实习指导老师都是各个实务岗位上的业务骨干,他们的耐心指导和热情关怀使得学生较快明确了业务重点、掌握了工作要领,并对实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及时地有所交流和获得回应。经过一个月的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建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四)周末生活。为了丰富学生的文化实践活动,各实习单位都尽可能多地为实习生提供了解当地文化特点的机会。由于业务繁忙,这些活动往往利用周末进行,实务工作人员牺牲了自己宝贵的休息时间,在炎炎夏日专程带领学生前往。开展的相关活动大体包括三种:一是人物精神学习,旨在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比如开封检察院组织学生赴兰考县学习焦裕禄同志的奋斗精神,又如高密公安局组织学生前往莫言旧居了解莫言的成长经历;二是风土人情考察,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当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民间文化特点,比如福鼎法院安排学生前往附近的太姥山地区考察,又如开封检察院组织学生参观开封府、包公祠,龙亭公园、大相国寺等文化景区,并观看大型实景演出《东京梦华》,再如高密公安居安排学生参观高密文化馆,并组织学生前往青岛、威海、烟台、蓬莱四地考察调研。三是团队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比如密云法院安排新进人员与实习学生一起到三峪拓展训练基地进行拓展训练,通过做游戏、分组竞赛等活动增进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这样良好的实习环境下,诸多层面的交流互动也高效有序的开展起来。(一)实习生与实习单位领导及指导老师的交流。尽管业务繁忙,各实习单位的领导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与学生与实习生交流座谈,了解学生的实习感受,有些领导还会来到具体工作岗位,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实习生与实习指导老师的交流更为直接和频繁,交流的内容不仅包括实习中遇到的专业实务疑难问题以及自己承担的小课题中涉及的专业问题,还包括职业道德、为人处事、待人接物、就业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的思考。(二)实习生与带队教师的交流。法学院指派付翠英、丁海俊、陈巍、薄守省、初殿清、王天凡等六位专业教师担任各实习团队的带队教师,定期组织学生讨论是带队教师承担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由于学生白天实习,小组讨论通常在晚间进行,各地团队采用的讨论频率有的是每日一次,有的是隔日一次。讨论的具体内容大体包括三方面:一是学生各自汇报今天的实习内容,带队老师解答相关问题,师生共同进行案例分析;二是讨论学生承担的小课题,学生汇报课题进展,带队老师提供学术建议;三是帮助学生解决在实习期间遇到的心理困惑。(三)实习生与法学院巡视组的交流。北航法学院巡视组前往各地巡检实习情况的过程中,实习生向学院巡视组详细汇报了实习内容、收获与感受,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四)实习单位与法学院巡视组的交流。在了解学生实习情况的基础上,法学院巡视组分别与各实习单位就共建实践基地、联合培养机制、培养方案设计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此外,部分实习单位还就实务疑难案件与巡视组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研讨互动,双方共同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取得了良好的会谈效果。(五)实习单位与带队教师的交流。实习期间,带队教师与实习单位通过回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密切的沟通交流,内容既包括实习工作的开展推进,也包括专业领域的互通有无。前者比如调整实习岗位分配方案(高密公安局和密云法院都曾根据学生实习一段时间之后的体会和要求帮助其调整了实习岗位)、了解具体岗位对实习学生的要求以及学生的实际表现、尝试多元化的实习方式(比如密云法院安排了一场法院人员和实习生们共同进行的模拟法庭,又如开封检察院组织参观河南省第一监狱,等等)。后者包括实务案例分析、参加调研等,例如开封检察院带队教师丁海俊副教授到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调研,参与调查和讨论,为该处做了不少实事,得到了该处同志的一致肯定。
通过信息反馈,我们了解到,本次暑期实习活动的开展给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学生认为收获很大:一方面,在实务中运用并巩固了专业知识,并意识到自身法律理论修养以及实务能力的不足,发现了自身薄弱环节,进而在反思中提高了对在校专业学习的重视程度;同时,同学们也改变了以往对法律职业的一些理解和看法,对相关问题的思考更加深入全面。另一方面,实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态度,地方文化的质朴热情,都对实习学生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悄然改变着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且,大家普遍反映,通过本次集中实习,同学之间的友情也更为增进。实习单位对本次实习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首先,北航法学院对实习活动和实践教学的重视令实习单位印象深刻,各单位对联合培养机制在未来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充满信心和期待;其次,实习单位对集中实习的专业实习模式表示认可,认为从实习管理、实习效果等角度与分散实习相比有许多长处;最后,实习单位对北航实习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学生们谦虚好学、勤于思考、环境适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体现了新时期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暑期专业实习是北航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环节,该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导模式,以校外实践基地为依托平台,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的实践教育机制,致力于全面提升法学专业本科生的综合能力。本年度暑期实习是迄今为止北航法学院规模最大的一次暑期集中实习,实习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类型多元,法学院参加学生人数多、师资力量投入大。实习中获得的有益经验以及各方信息反馈将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拓展与深化,以及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供更为明确的方向和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