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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北航法学院和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与商务暑期班”圆满结束
作者: 时间:2013-07-04 浏览次数:

按照北航法学院与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签订的双边合作协议,2013年5月26日,来自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的二十多名师生在北航校园开始了为期五周的第4期“中国法律与商务暑期班”的学习。据悉,北航法学院和圣玛丽大学法学院于2013年5月30日,签订了《两院合作交流框架协议》(新)及《两院设施合作协议》,两院合作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中国法律与商务暑期班”的课程内容包括北航法学院孙新强教授开设的“国际商事仲裁”,美国佩斯大学法学院Ann Bartow教授和圣玛丽大学法学院胡海滨教授开设的“知识产权法”,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刘成林教授开设的“中国法律概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岩教授和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Vincent R. Johnson教授开设的“侵权责任法”以及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Vincent R. Johnson教授开设的“国际商事交易”。课程内容涉及与中国进行商事活动及在中国投资涉及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经过为期五周的学习,来自美国圣玛丽大学和其他大学的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参观和同北航法学院参与本次课程的8名学生的相互交流,对中国法律系统有了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对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等在中国进行商事活动的法律背景和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性的分析,对中国历史文化、商业惯例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北航法学院学生和外国学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许多外国学生对未来到中国工作表示了浓厚的兴趣。本次暑期项目的执行坚定了两院合作的信心,积累了经验,为以后两院的进一步深入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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