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7日,我院频谱法律与标准研究所执行主任夏春利老师和刑事法研究中心王永茜老师参加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开展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无线电条款的调研工作。
近年来,我国无线电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各类无线电业务已经渗透到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与此同时,我国无线电频率资源日趋紧张,无线电电磁环境日益复杂,而伪基站、非法广播等违法行为严重地破坏了无线电管理秩序,侵害了国家无线电频谱权益以及无线电通信用户的权利。如何通过《刑法》相关条款的修订和解释工作来回应无线电技术进步和管理需要,是此次调研的主要目的。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臧铁伟副主任、许永安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程建军副局长、监督检查处祁锋处长等领导和专家参加了讨论,明确了修订《刑法》无线电相关条款的工作方向、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确定了近期工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