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召开本学期第三次例会
(文/李海涛)2015年5月15日下午一点半,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如心楼206召开本学期第三次例会,学院党委副书记宋晓东老师,专职辅导员庞瑜老师及各年级辅导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首先,各年级辅导员针对上次学生工作例会的工作部署做了进度反馈,对所带年级近期的主要工作进行了介绍和汇报,并对接下来一段期间内的工作做出安排。关于学生就业、司法考试、沙河学生搬迁和暑期集中实习等问题,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了集体讨论,在借鉴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特点提出新的初步方案。
在低年级本科生专业学习方面,宋老师指出,我们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综合改革和书院制建设,在大环境下做好特色工作,以服务学生为出发点,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给予学生最大的关爱,提升法学专业的吸引力;在学生评奖评优的工作中,各位辅导员一致认为,必须坚持公正性和原则性,始终将学生思想品质放在首位,将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对乐于奉献、对学院对同学有突出贡献者应当优先考虑。
最后,宋老师指出,希望辅导员在工作中注重传承性,要建立有效的资料存档保存机制,辅导员工作不仅要做得好,还要能留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