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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与创新发展——第五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在北航召开
作者: 时间:2015-11-20 浏览次数:

“民法典编纂与创新发展——第五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在北航召开

2015年11月14日至15日,“民法典编纂与创新发展”大会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顺利召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与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连续共同主办了五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始终以学术规格高、论题时政性强、成果影响力大而著称,为两岸民商法学界相互交流与借鉴提供了重要平台。本次论坛以“民法典编纂与创新发展”为主题,旨在通过两岸民商法学者的高端学术对话,聚焦讨论民法典编纂,为我国民法典编纂献计献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院长林国全教授代表两岸主办机构作了开幕致辞。

1986年《民法通则》的几位主要起草人、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北京大学魏振瀛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刘春茂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崔洪夫教授等亲临大会。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苏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社会科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首都经贸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内蒙古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大学、河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等以及来自台湾地区的政治大学、台湾大学、台北大学、东吴大学、辅仁大学、高雄大学、中正大学等两岸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近200名民商法学者与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互联网协会等部门、监管机构也委派代表参加盛会。此外,91金融CEO、北青金服总裁、腾讯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京东法律政策中心负责人以及还有许多来自律师事务所、互联网企业、大型公司法务部门的业务专家也出席会议。新华社、中国新闻网、财新传媒、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机构新闻界、出版社派员参加会议。此次会议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相关主题的一次空前的两岸学术界、实务界的盛会

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魏振瀛教授以及来自台湾的政治大学讲座教授黄立先生、台北大学荣誉特聘教授陈荣传先生做了大会特邀报告。江平教授认为,民法典编纂是国家大事,应该以大眼界、大胸怀、大思维认真对待,应该有所继承、有所创新、有所发展。他认为,自上个世纪末开始立法机构和主要学者就形成了有关民法典基本架构的设想,其中包括侵权责任法的独立成编、人格权法独立成编等等,这些都是中国民法界审时度势,根据民商法的发展趋势做出的判断。他特别提出,希望当下民法学人能够努力以民商法的平等、理性精神,继承和发扬团结、包容的传统,珍惜和创造和谐的学术氛围,携起手来,共同为民法典编纂贡献自己的力量。魏振瀛教授以“民法典中应当规定责任与义务”为核心议题,从我国民法中责任和义务的概念关系及其与《德国民法典》的差异,法律关系理论的发展及其内涵扩张,以及民法基本价值理念对义务与责任规定的指导作用三个方面回应了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另一重大分歧,即侵权责任法是否应当独立成编的问题。魏教授认为,《民法通则》开创的民事责任一篇以及《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责任独立成编的思想应该得到维护,因为民法总则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外在体系上所设置的共同适用性规定,更在于它所彰显的民法基本价值理念。

黄立教授从《德国民法典》的修改谈起,对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提出了建设性意见。黄教授指出,编纂民法典是对现状的改革、而非革命,无需彻底地将既有的制度和规则推翻,而应当在旧的制度之中增加新的内容。基于此,黄教授提出了三条民法典的修纂纲领,即检讨旧有争议条文、先行修订最有利条文,以及充分利用比较法资源。此外,黄教授还就江平教授所提到的学界团结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追求并坚持理念是值得尊重的,不过若事不可为,则必须寻求共识,寻找多数可以接受的“次佳方案”,再就此方案作细部检讨。

陈荣传教授就民法典编纂中,应当如何处理新立的《民法总则》与原有的《民法通则》间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陈教授指出,不应片面地认为《民法总则》是对《民法通则》的取代,而应结合《民法通则》立法背景与民法典总则部分的编纂需要,理性地处理二者关系。此外,陈教授还提出了若干编纂建议,如在民法典中对民事法规范的调整对象作出明确界定、将习惯与法理确认为正式民商事法理渊源等。

台湾辅仁大学法学院陈荣隆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王文宇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陈自强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的郑冠宇教授、政治大学法学院王千维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吴从周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郭明瑞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小君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龙卫球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温世扬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房绍坤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施天涛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现杰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梅夏英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张礼洪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高富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田士永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谢鸿飞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教授等,两岸著名或知名民法学者就民法典总则编的起草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物权法的理解与适用、债法的解释论与立法论等主题进行报告和交流。代表们一致认为,应当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指引下,团结协作,尽快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的民法典。

大会还专门就“互联网商法与民法典”问题进行了专场讨论。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91金融、腾讯公司、北青金服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京东集团和利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互联网行业的实务界专家与两岸民商法学者一起,就互联网与大数据背景下的民事立法、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法律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在会上,北航法学院龙卫球教授代表北航“民法典通则编课题组”向大会代表报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则编》(专家建议稿),受到与会代表中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该专家建议稿在进一步完善后将提交给国家立法机关,作为起草我国民法典编纂相关部分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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