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动态 > 一般动态 > 正文
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会在北航召开
作者: 时间:2018-01-22 浏览次数:

中国民法典分则部分编纂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为了推进其中合同编的编纂工作,2018年1月21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专项课题组(合同法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共同组织了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研讨会,具体就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合伙合同、借用合同的条文拟订进行研讨。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商务部条法司、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烟台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院校共计四十余位代表出席和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李建伟教授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石宏副主任、商务部条法司流通法律处刘克毅副处长分别致辞。

龙卫球教授首先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结合自己对民法典编纂功能的思考,谈了本次会议召开的重要意义。

石宏副主任介绍了我国民法典编纂中合同编起草的具体情况,表示,希望专家们就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合伙合同和借用合同,充分表达意见。

刘克毅副处长认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成为有名合同,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将来能够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条文的起草。

会议共分为三个单元,分别为: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研讨、合伙合同研讨、借用合同研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陈小君教授、吉林大学马新彦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陈本寒教授,分别担任三个单元的主持人。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小君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新彦教授、烟台大学原校长房绍坤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研究员、武汉大学法学院陈本寒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吴兆祥法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刘家安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秘书长李建伟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常鹏翱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刘承韪教授、《中国社会科学》编辑刘鹏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宁红丽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教授、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李广兴律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学峰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李昊副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张家骥助理教授、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王琦博士等与会嘉宾,就三个合同的立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会议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谢鸿飞主任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吴兆祥法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刘书星法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友军教授,分别致辞。吴兆祥法官和刘书星法官从审判实务的角度,对上述三个合同的立法问题发表了意见。周友军教授代表主办方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以及大家的宝贵发言,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此次会议在我国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时刻召开,通过联合学界、司法界、业界的力量,共同致力于推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非常积极的效果。

CopyRight© 2015 北航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