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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学院“研究生课程卓越教学奖”推荐教师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

一、评选范围

法学院在职在岗并讲授2020-2021学年度课程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成效突出,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3.原则上推荐的课程开课两轮以上(含两轮次)。

4.至少主讲一门32及以上学时的研究生课程,完整讲授或讲授学时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二分之一,且课程选课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三、推荐流程

法学院研究生会负责推荐本学院专业课程教师2名(春季、秋季各一名,其中推荐的春季课程的任课教师,要求线上授课质量高,线下答疑互动好),采取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使用问卷星平台线上投票的方式进行。

1.法学院研究生会根据学院教务处提供的开课情况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及其对应的课程名单。

2.辅导员组织本院学生进行投票,学生所投票支持的教师及开设课程必须为自己所选过的任课教师和课程,否则投票无效。每人最多选择2名推荐教师,允许少选或弃权,多选票无效。

3.法学院研究生会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并核实,计算出相应的得票率(得票率=所得票数/选该课程总人数),形成所有候选人的得票率排名(如得票率相等,则优先推荐得票数多的老师)。

4.法学院研究生会于327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教师名单2名,并于6月份组织学生对推荐教师进行第二轮投票,最终选出1名教师候选人,并向校研究生院提交教师名单及相关所需材料(推荐函、推荐信),推荐教师结果将在学院进行公示。

四、公示

两轮投票结果将分别于3月下旬及6月下旬在法学院官方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每轮投票结果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反馈至法学院研究生会。

联系人:丁同学,电话号码:1881159608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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