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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作者: 时间:2020-06-10 浏览次数:

一、复试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复试小组成员由学院工作小组选定。

组长:龙卫球  王琪全

副组长:周友军 张渊

成员:龙卫球王琪全 泮伟江 初殿清 周友军 周学峰 张渊    

秘书: 董朝燕

二、复试名单及招生人数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经学院工作小组的严格审核,现对进入北航法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我院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10名。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复试录取情况略有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时间及分组

我院复试按相近专业分组复试,复试时间为2020618日。复试平台测试于617日进行,考生须按照下方“复试方式”中的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平台测试准备,并准备好身份证和“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须在复试平台测试现场宣读);复试平台测试及复试具体安排将于616日通过邮件通知所有考生。

注意:请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填写“诚信复试承诺书”,亲笔签字后,于61617:00前将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bhfxyyz@126.com

(二)复试方式

学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安装网络复试平台软件

学院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复试平台,Zoom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并按照学院后续邮件通知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的测试。

腾讯会议    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Zoom会议  下载地址:https://www.zoom.edu.cn  

2.网络复试应具备的设备及网络要求

1)考生设备要求:考生需要配备两台复试设备,其中一台设备建议为具有视频通话功能的电脑,用于拍摄考生正面,该设备的音频和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另一台设备可以是电脑或手机,从考生后方 45°拍摄,确保考生方圆 1.5 米的环境可被收入镜头,且考生主机位电脑全屏清晰可见。置于考生后方的设备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关闭音频。请保证设备电量充足,或外接电源线缆。如有需要,考生可增配三脚架或者手机架。

2)考生网络要求:建议全程在宽带网络及相应的WIFI下完成,如确需使用 4G 网络,请保障4G 网络畅通且不受闹铃、来电及其他即时通信软件的干扰,并注意留有充足的流量。

特别说明: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 WIFI 联网,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10-82316137010-82315981,学院将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复试,或另外安排复试场次。

3.复试考场要求

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可摆放身份证。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 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要求展示相关证件。

4.复试画面要求

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佩戴口罩,确保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耳麦及耳机。

四、复试程序及内容

1.考生需按照复试分组名单依序参加复试。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学术科研水平(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研究计划)、综合素质等。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拟录取。

3.复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老师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给出成绩,各复试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为考生复试成绩。

五、录取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及导师,结合资格审查情况与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619日左右在法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学院将在复试结果中公示学院的拟录取意见,但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统一公示为准。

六、考试纪律

1.考生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完整真实,并按照学院工作小组后续的通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纸质版(一般为入学后)。

2.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考后不得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复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10-82316137010-82315981。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亦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电子邮箱:bhfxyyz@126.com

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上述各项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北航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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