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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4-24 浏览次数:

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0年举行第三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万元;

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

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

提名奖20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199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届、第二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请老师填写《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发送至院科研秘书粟牧老师邮箱,统一打印、盖章、邮寄。

2. 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提交时间

请申报“钱端升奖”的老师在5月24日前,把《申请评审书》和《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发给粟牧老师邮箱,并把全部的申报材料交给学院办公室。

法学院办公室

20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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