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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4-21 浏览次数:

“企业法务征文奖”是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和中国政法大学为了提高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水平而共同设立,并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征文奖项。根据《“企业法务征文奖”奖励办法》,现将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 10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20名,奖金各2000元。

二、征文参评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

三、征文题目

“与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中国经济发展相关的企业法律问题”

说明:“企业法律问题”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既包括企业立法问题,也包括企业法务问题;既包括中国企业法律问题,也包括涉外企业法律问题;既包括企业法中的法律问题,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的法律问题;既包括企业法务运行,也包括对企业的法律服务等。

四、征文要求

(1)根据征文题目要求撰写的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征文可以直接使用规定的题目,也可以根据征文的主题自定题目。

(3)征文字数为8000-10000字。

(4)严格遵守学术论文规范和学术道德。

(5)注释使用页下脚注。

(6)由一人独立署名。

五、报送材料

提供下列资料的打印件以及电子版:

(1)参评论文封面一式5份(A4纸),标明论文的题目、姓名、学校、专业、年级、学号、联系方式(邮编、住所、电话、手机)。

(2)参评论文一式5份(A4纸),征文论文包括:学号、论文题目、摘要、正文。

(3)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六、截止时间、报送地点

(1)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挂号寄至:邮编:100088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收。

(3)直接报送的,在2010年9月6日至9月10日(节假日除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办公楼三楼培养办303房间处。

(4)报送时,应同时提交论文电子版。

七、其他事项

(1)征文颁奖仪式预定2010年11月10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

(2)颁奖仪式将邀请获奖者参加,交通费用限于组委会认可的交通方式由会务负担。

(3)征文参评的作品均不予返还。

(4)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征文组委会。

(5)获奖论文的出版,由征文委员会另行决定。

(6)征文资料记载的个人信息只供征文审查和联系时使用。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鹏昊老师

电话:010-58908067;010-58908066

传真:010-58908067

第二届“企业法务征文奖”组委会

2010年4月7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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