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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李昊、李斌担任院长助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0-01-10 浏览次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关于任命李昊、李斌担任院长助理的决定

【北航法学院院务会(2010)第1号 总第5号文】

为了加强学院整体发展规划以及协助好法学硕士、博士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特色学科建设,院务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决定即日起任命李昊、李斌担任院长助理。李昊协助院长具体负责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工作和协助研究生副院长分管学院法学硕士、博士管理工作;李斌协助院长具体分管特色学科建设工作。

特此决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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