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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裴炜教授就“粉丝”追星买卖艺人航班信息事件接受央视法治在线节目采访
作者: 时间:2022-05-10 浏览次数:


我院裴炜教授日前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采访,围绕“粉丝”追星买卖艺人航班信息这一热点事件发表观点。该采访于202259日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播出。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粉丝追星买卖艺人航班信息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本案中,某航空公司从事客服工作的被告人秦某伙同负责某航空公司系统业务的李某,利用工作便利查询艺人航班信息并向他人出售。被告人张某、徐某为追星目的,多次从被告人秦某、李某处购买航班舱单信息。法院认为,涉案舱单包含乘机人姓名拼音、航班号、舱位号、航班日期、订票日期等内容,上述信息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反映特定自然人在具体时间点的行踪轨迹,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故四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禁止被告人秦某、李某三年内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同时,检察院针对被告人秦某、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我院裴炜教授对上述案件进行评议并指出围绕“粉丝”对艺人个人信息的需求已经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这一链条的治理需要在提供方和获取方两端同时发力。一方面,航空公司应当承担起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并在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时依法对受托方的处理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应当加强新型数字法治体系的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力度,规范“饭圈”文化,引导理性追星。

节目链接:

https://tv.cctv.com/live/cctv13/index.shtml?spm=C28340.P2qo7O8Q1Led.S87602.68&stime=1652070780&etime=1652072400&type=lba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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