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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京召开
作者:何傲翾 时间:2018-11-10 浏览次数:

20181110日,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与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第八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隆重召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文杰教授做了开幕致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友军教授和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王千维教授主持了论坛开幕式。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民商法新趋势与民法典各分编一审稿评析”。当前,我国大陆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进入关键阶段,本届论坛拟就民法典分则编草案的一审稿进行研讨和评析,同时讨论当前民商法发展的新趋势问题,以共同推动两岸民商法发展和大陆民法典编纂工作。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大陆民法典分则的编纂推进以及与当下民商法发展新趋势有关的重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苏永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前副主任、巡视员扈纪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宋鱼水法官,台湾大学讲座教授黄茂荣教授,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黄立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轶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申卫星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陈自强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王千维教授、吴瑾瑜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冠宇教授,台湾辅仁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郭土木教授等两岸知名民商法学者共同出席了此次盛会。

 

 

本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台湾政治大学、台湾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辅仁大学等两岸知名学府以及来自立法机关、人民法院、政府监管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近两百余位代表出席了本届论坛。本届论坛的协办单位包括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北京蔚来律师事务所、京东法律研究院、91先智科技集团、中航天信(北京)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杂志社。还有许多来自律师事务所、互联网企业、大型公司法务部门的业务专家以及新华社、财经杂志、法制日报、财新周刊、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媒体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参加了论坛。

10日上午9时许,论坛正式开幕。龙卫球教授代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致辞,他对各位学者的与会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回顾了过去七届两岸民商法论坛的盛况,对两岸民商法学者在民法典编纂进程发挥的重要作用表达了热情期待;王文杰教授代表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致辞,他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对本届及历届论坛的精心筹备表示感谢,强调了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这一良好平台的重要意义。

随后,论坛高峰对话正式开始。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教授对民法典各分编一审稿做出积极评价,认为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主要体现五个方面:第一是人格权编纳入民法典草案,这是很有意义的一个创举;第二是建立了土地的三权分置制度,这为将来我国土地的现代化、集约化提供了有利的基础;第三是在物权编中增设了居住权制度,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社会的进步;第四是合伙合同的有名化;第五是担保类型的多元化。最后,江平教授指出我国民法发展已经逐渐成熟,对民法典的编纂及其现代化工作表达了殷切的祝福和期望。

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苏永钦教授对民法典的体系和功能的关系做出了深入阐发。苏永钦教授指出,二十一世纪的民法典应当坚持体系化导向,以民法典作为开路统领性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随后,他结合民法典的体系化规划、法典结构等内容,援引实例指出民法典应当要具备工具箱功能和模板功能,并提出了“大民法”的目标。苏永钦教授强调,民法典要承担工具箱的任务,既为交易者提供工具箱,也为管制者提供工具箱,从而解决现实问题。苏永钦教授认为,民法还应扮演模版的角色,他指出,民法重要的功能之一是把法律关系公平的关系描绘出来,让交易者进行个别调整,彰显民法作为任意法的特征。最后,苏永钦教授结合民法典的功能定位探讨了民法典的体例问题,就如何通过体例安排实现民法典的工具箱功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对民法典各分编规定的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结构做出了高度评价,认为二者构成了一种互为衔接的完整关系,反映了当代民法体系的趋势要求。随后,王利明教授回应了侵权责任编是否可以替代人格权编的关切,指出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并进行了分析。王利明教授指出,就法的本质而言,侵权法作为救济法,不能替代作为权利法的人格权法。其次,他强调,若将人格权法纳入到侵权法中,将会显然打乱现有的侵权法体系构架,侵权责任法也将被彻底推翻。王利明教授还指出,侵权法无法包括也无法替代人格权法的规则,例如人格权性质的认定问题,此外,人格权的开放性和变动性也使得其需要独立成编。王利明教授重点探讨了侵权责任法“大侵权”模式的不足并分析了人格权请求权独立的优势,强调要形成一个精细完善的绝对权的请求权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研究员探讨了民法典物权编一审稿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四个建议:坚持保护人民基本权利,坚持科学立法、坚持立法内容的中国国情原则、坚持维护好经济基础。孙宪忠教授指出,当前我国民法体系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他结合自己在立法机关参与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强调立法工作一定要坚持正确导向,随后,他对四个建议的适用做了具体的阐述。孙宪忠教授肯定了居住权写入草案等若干创新制度,但他认为还存在着一定制度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在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做了主题为“中国商法的发展与未来”的重要报告。赵旭东教授深情回顾了我国商法四十年来的发展历程,指出我国商法的初心和使命是改革追随和服务市场经济发展,而改革与创新是我国商法发展的永恒主题,并总结我国商法的基本构成是主体法、行为法和监管法,指出对境外商法的兼收并蓄和商法的国际化是我国商法发展的重要路径。随后,赵旭东教授指出了我国商事立法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例如体系化和科学化的不足、制度的缺位和空白等问题,需要增强体系安排和顶层设计,并有必要制定一部统领性的商事法律。最后,赵旭东教授表达了他对民商法关系的认识,并表示他由衷期待民法和商法学者携手共进、精诚合作,让我国民商法在新时代实现发展。

在论坛中,与会专家学者积极评价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认为分编草案回应了新时代新发展的特点,同时也提出继续深化改革的若干建议,对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充满期待。

本届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会期持续一天半,根据议程安排,10日下午将举行以“民商法新趋势与一审稿”为主题的主题报告,11日上午将以民法典各分编一审稿为主题展开四场分会场讨论,与会专家学者将继续围绕民法典各分编编纂的具体工作和有关的重难点问题进行讨论。一年一度的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举办规格高、主题时效强、成果影响大,过去的七届论坛均在两岸法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为两岸民商法的借鉴和交流提供了重要的沟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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