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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代表王天华教授在北航法学院2018级研究生开学典礼上的发言
作者: 时间:2018-09-12 浏览次数:

以法学为志业在北航过一种“大学生活”

 

北航法学院教授 王天华

 

 

 

九月是收获的季节。各位同学获得了在北航这所体量大、活力强的985高校,研习几年法学的机会。我和我的同事收获了各位同学。请容许我作为北航法学院的一名普通教师,对各位同学说一声:欢迎你们!

我和各位同学一样,都是北航法学院的新人。我三月份来北航上班,但工作关系到七月份才完全、正式转入北航。北航法学院的新人受委托欢迎新人,感谢院长的信任!

北航是一所工科强校。就在几天前,北航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北航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科建设方针:“顶尖工科、一流理科、精品文科、优势医工”。祝贺大家成为“精品”。也祝贺我自己。

法学作为文科,被定位为“精品”,既是对现状的描述,也是对未来目标状态的一种勾勒。但为何只是“精品”,而不是“顶尖”,甚至不是“一流”?着实让人遐想。我作为北航法学院的一员,更情愿将它理解为一种鞭策。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是精品,那我们的法学院就是一流,乃至顶尖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

记得我刚刚决定加盟北航时,法大的一位同学用微信给我发了一个链接,说“知乎”上有个话题,叫做“在北航读法学是怎样一种体验”。今天,在北航法学院新人的欢迎仪式上,我想就这个话题,谈几点感想和期许。三句话:第一、过一种“大学生活”;第二、在北航过一种“大学生活”;第三、以法学为志业在北航过一种“大学生活”。

第一句话“过一种‘大学生活’”,是希望大家利用今后的几年时间,专心读书。甚至可以两耳不闻窗外事。剑桥大学女校长爱丽森·理查德曾经说:“大学关心社会正义,也促进社会正义,但它不是社会正义的引擎,也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工具,它有自己的目的”。“学习的重点不仅是关于已知的东西,还包括学术研究和发现,不仅要学习知识,还要培养批判性的、逻辑性的和刨根究底的思维方式。”类似的名句还有很多,我就不引用了。千言万语一句话:“大学生活”应该是纯粹的学术生活,在我们凡俗而短暂的人生中,这很奢侈。且行且珍惜。

总是有同仁强调法学生要“实践”,但我以为,法律实践必须有理论来导引,没有理论何谈实践?重要的还是要读书。

第二句话“在北航过一种‘大学生活’”,是提醒大家,要认识到我们所处的环境。在工科强大的学校,法学要寻找存在感,还要自信。自信源自如下强大的逻辑(这个逻辑是我来北航数月苦思冥想得来):科学技术是工具理性,而法学是实践理性。换言之,科学技术归根结底是一种社会存在,其对于社会生活的意义不是自明的,需要接受法学的审辨乃至法律的审判。科学技术本身是自然法则如何发现和应用的问题,但发展什么样的、如何发展科学技术是法律问题。为技术划定边界乃至确定方向,是法学、法律责无旁贷的。

所以,法学对于工学而言,是互补的;法学院对于北航来讲,是必不可少的。法学和法学院,老师和学生,都要自信,并积极地与兄弟院交流、合作。

第三句话——以法学为志业在北航过一种“大学生活”,是期许大家:做好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拉伦茨说:“法学首须履行一项实际的任务”,应努力“帮助实务家,特别是法官和行政公务员,他们必须就具体的情况作符合法秩序的决定”。对于法学的任务,不同的法学部门、法律部门,可以有不同理解,但“有实益或有意义的法学思考”可以说是共通的要求。为此,期待大家:持续阅读、不懈思考、勇敢而审慎地写作。

最重要的当然是不懈思考。哲学家有言:“我思故我在”。这句话是在强调:理性是人的本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构成性要素;独立地、自由地思考是“人”在自然法则和强权面前保持尊严的最后堡垒,谁都无法剥夺的堡垒;也是法律人的责任之所在。记得一位法学者曾经这样告诫他的学生:一定不要成为“寄生在实定法上的蛆虫”。所谓“蛆虫”,是那些仅仅把法律、法学作为获取生活资料的手段的“人”。由于这种人仅仅把法学作为敲门砖、把法律作为工具,其实质已经与动物无异。法学之于他,已经谈不上什么“志业”。

当然,历史并不总是在“前进”,言论的空间也有宽有窄。但请大家牢记:言论有限制,思想无边界。任何时候都是如此。不能用言论空间的宽窄,去决定你思考的方向和深度。

要言之,合格的法律人对人的尊严、对法治,是要有一点关怀的。“法律思维”是什么,交给未来的专业课来回答。今天,在开学典礼上,我作为一名教师对大家的期许可以概括为:持续阅读、不懈思考;审慎言说、坚守信念。与大家共勉!希望各位同学毕业之际能够感慨:来北航读法学,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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